第111章

作品:《假如祖龙是二凤的太子

    这也太明显了吧?

    李世民忍俊不禁, 一点也不觉得孩子说的有什么问题,甚至都没有提醒他小声点。

    “这个皇帝信玺,确实不是那个传国玉玺,大家都知道的。”

    他也点点那个鲜亮的朱磦色印章,“天子有六玺,平日下的普通诏书都盖的是这几方印玺。”

    “为什么不用那个受命于天?”政崽不明白。

    “这个嘛……”李世民猫猫祟祟地与孩子咬耳朵,“说好听点叫沿用前朝制度,说难听一点,那个传国玉玺不在我们手里。”

    “什么?”幼崽瞳孔地震。

    他的东西怎么可以不在他手里,也太过分了吧?

    怎么可以这样?

    “去年,宇文化及在江都杀了隋炀帝杨广,拿走了传国玉玺。”李世民讲给孩子听,“目前窦建德在与宇文化及开战,若是窦建德赢了,那这个传国玉玺就会落到他手里。”[2]

    政崽原地石化,呆滞了好一阵子,才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那明明是他的东西……

    明明是他的……

    呜……政崽沮丧极了,瘪瘪嘴巴,垂下眼帘。

    “不要不高兴嘛。”李世民嗓子都快夹冒烟了,借着素女送馄饨的档口,哄道,“是你爱吃的虾肉馄饨哦,很鲜美的,阿耶陪你一起吃,好不好?”

    房玄龄双手接过他的那一碗,向素女道谢。

    “这汤里的油,不会是那松蕈卖的那种吧?”房玄龄调节好了心情,笑问。

    没有如此稳定的情绪,怎么能成为秦王的谋主呢?

    “还真是。”李世民忍俊不禁,“玄龄不会跟如晦一样,听说了这个,就不吃了吧?”

    “出门在外,有的吃就不错了。殿下都敢吃,我有什么不敢的?”房玄龄不以为意,很善于融入环境。

    什么妖怪做的饭,妖怪熬的油,能吃就行。

    只要不是人体碎片,就皆大欢喜。

    父子俩其实都有点郁郁,互相哄哄,也就勉勉强强安慰对方,再安慰自己。

    虾很新鲜,不知道是黄河里的还是淮水里的,总之只要不联想到河伯或者无支祁,馄饨本身的味道还是很好吃的。

    幼崽很适合吃这种可以用勺子舀起来的食物,有荤有素,连汤带水,虾肉紧致又q弹,菘菜爽口脆嫩,就算是不饿的时候都能吃两个。

    汤也很好喝,骨头的汤底,一两滴浓郁的松菌油,一点点葱花芫荽,香气扑鼻。

    那群笨蛋小蘑菇也是很有用的嘛,至少油确实熬的不错。

    政崽小心地咬着馄饨,吃一口,吹一吹,与馄饨的热气做着斗争,生怕烫着舌头。

    刚吃完一个,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放下勺子,往窗口跑过去。

    “诶?干什么去?”李世民疑惑。

    “我有带好多吃的,忘记拿进来了。”政崽踮起脚尖,够不着窗口。

    李世民跟过去,抱起崽崽,让他可以成功看到窗外。

    夜幕已经笼罩了天地,星辰三三两两地显露出来。

    乍一看似乎只有几颗,等看的久了,一颗一颗地数过去才发现,已经数不过来了。

    “你的云又没了。”李世民惋惜。

    “它刚刚还在这里的。”政崽不甘心,懊恼自己没想起来该给他的云也印一个灵契。

    “我的云,我的桃子,我的瓜……”政崽眼巴巴看着夜幕。

    “算了,下次再——咦?”李世民的话说一半,一朵云猛然滑到他们面前,紧急刹停,像被谁从半空中踹了下来。

    政崽眨巴眼睛,透过沉沉夜色,远远地看见风火轮炽热的光。

    是哪吒啊,他还没走呢。

    李世民好奇地戳戳这朵云,手半陷进去,像抓了一把猫毛,软绵绵的,居然是实心的。

    “哪吒!”政崽骚扰灵契,“吃馄饨吗?虾馄饨,很好吃的。”

    “我对河鲜不感兴趣。”哪吒撂下一句,轻飘飘地滑溜走了。

    “哦。”险些忘了哪吒是莲藕身了。

    政崽赶紧给云印下灵契,而后欢快道:“阿娘爱吃什么果子?我让云给她送过去。”

    “那得写几个字吧,不然怎么知道是你送的呢?”

    “嗯嗯,写字!”

    “先吃饭,不着急,果子不会凉,但馄饨会凉的。”

    素女帮忙把云上满满当当的各种食物拿下来,分门别类装进食盒里。

    房玄龄默默地看着那朵云,总觉得有小公子在,整个世界的画风都不对了。

    逐鹿天下的故事不是这么写的呀。应该聚拢军队,收集粮草,广揽贤才,占领良好地形,将天时地利人和汇聚一身,发挥预备明君的所有才能与魅力,徐徐图之。

    一点一点地扩大地盘与知名度,一场一场地打赢所有战争,最后手握滔天权势,占据所有优势,功成名就,四海臣服。

    最后的最后,平定天下,登上皇位。

    怎么就冒出妖怪吃牲畜,怎么又变成小小的公子跑去打妖怪了呢?

    大晚上的,一朵云落到窗口,上面堆满了一点都不符合时令的果子,这对吗?

    等用完晚饭,小公子捧着超大的桃子,送到房玄龄桌案上的时候,他的想法就变成了:

    对,很对,非常对。

    “多谢公子厚爱。”房玄龄起身双手接过,不然坐着的话,他只能看到公子毛茸茸的脑袋顶。

    难为他那么点儿小手,抱着这么大的桃子。

    李世民就这么看着崽崽分果子,笑眯眯的。

    最好最漂亮的肯定给阿娘,一个一个地挑,抱进篮子里摆放好。

    然后给阿耶留一份,给素女和许洛仁他们各送一些。

    “舅舅爱吃什么?”

    “给他留一包葡萄或者荔枝就行。”长孙无忌在长春宫,没有跟到永丰仓来。

    “好。”政崽忙忙碌碌地分配着,“你的叔宝呢?”

    李世民乐开:“什么叫我的叔宝?我跟叔宝他们才刚刚认识,我哪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如果葡萄够多的话,也留葡萄吧,这东西罕见,不像桃杏李梅四处都有种。”

    葡萄是西域传过来的,虽然已经有种了,但肯定还不够普及。

    “够多的,杨戬送了我好多好多。”政崽一点也不夸张,他甚至觉得这个篮子有问题,他从篮子里能拿出很多水果,拿出来之后再想放回去就装不下了。

    也是,杨戬给的篮子还能是什么普通篮子不成?他手里有普通的东西吗?

    “如晦爱吃瓜,可惜他不在这里。”李世民已经发散到杜如晦那去了。

    “要给他留一份吗?”政崽马上问。

    “那有点招摇了,如晦还在长安杜曲呢。”李世民微微犹豫,“别人若是问起这果子哪来的,不好回答。”

    房玄龄点了点头:“殿下说的有理。”

    “等政儿的果树种好了,到时候多给如晦送一筐。”

    “肯定能种好的!”政崽很有信心。

    “这是牛肉吧?”李世民给房玄龄递过去一条肉脯,“你看是吗?”

    房玄龄仔细端详了片刻,嗅嗅味道,确定道:“是牛肉。这个就不能往下发了,不妥当。”

    政崽从果子堆里冒出头,才想起来这个常识问题:“不可以随意宰牛吃,因为牛要种地?”

    “自然。”李世民点点头。

    虽说像薛举薛仁杲那样吃人的变态,在乱世里从不罕见,但在能维持秩序的时候,如李世民这样的人,会努力维持相对稳定的秩序。

    实在维持不了,那就另说,总之先尽力而为。

    “这是禹送的,贡品。”政崽想了想,“祭祀要牛肉?”

    “要。”李世民淡定地代入了大禹的身份,“禹王的祭祀规格很高,有条件的话,用的是牺牲、玉帛和谷酒等。”

    牺牲,指毛色纯一、形体完整的牲畜,通常是牛羊猪。牛的话,一般是健康的黑色公牛。

    现在变成房玄龄手里的肉脯了,还挺香的嘞。

    两大一小盯着肉脯看了会,李世民若无其事道:“那肉脯单独包起来吧,都已经变成肉脯了,不吃也可惜。”

    “哦。”政崽不假思索。

    桌子上空出一半地方,留给孩子写信。

    “写什么呢?”政崽有点犯难,抬头望父亲。

    “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李世民鼓励地看向他。

    “阿耶……”政崽写了两个字,才发现不对,写成小篆了,他停笔想把这张揉了,李世民拦住他,笑道,“写得这么好看,何必要毁呢?”

    “错掉了。”政崽嘀咕。

    “小篆也很好,你阿娘看得懂。”

    “真的吗?”

    “真的,她自幼爱读书。”

    政崽便放下心来,一笔一划地勾勒。他写字像画画一样,全身心地落在笔端,力求端端正正,绝不出错,连呼吸都轻了好多。

    不过圆乎乎的小馒头,写出来的字也圆乎乎,稚拙可爱,仿佛一群羽毛超级蓬松的雀鸟团子,个个都很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