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作品:《我在江湖开茶馆》 郑子远的腿已经这样十多年了,小的时候治治兴许还有可能,但是现在……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圈,朝云分明应该感觉到轻松的,毕竟这样她就可以不用再在心里磋磨犹豫了。
然而她心里反而沉重了不少,一口郁气堵在心口,挥散不去。
朝云又站在原地想了些有的没的好一会儿,直到让情绪淡到摆不到脸上,她才吸了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小院子静悄悄的,朝云走了几步,坐在水井边洗衣服的妇人便探头看了看,似是在辨认来人是谁,当看到一身蓝色锦裙的朝云走进来,不时打量着院子里的陈设时,妇人有些不解,却仍是放下手里的活,朝她走了过去。
走近之后,妇人才看清朝云的样子,远远看上去,她只觉得对方气质姣好,灵动洒脱,但这么细细一看,她第一反应是惊叹对方的美貌,在她看来,眼前这姑娘,从容貌到气质看起来都是金尊玉贵的千金小姐。然而,她下一刻便咯噔一下,睁大了眼,这姑娘怎么同她家小少爷长得有些相像?莫非是她老眼昏花了?
再然后,她便联想到了这些天打听到的消息,尽管朝云已经严防当晚的事情流露出去,但城主府里是不可能瞒得住的。妇人倒是打听到当初宋城主的女儿回来了,不仅回来,还把城主给拽了下来,一场大火,把这府中以及城中最根源的祸害给烧没了。
现如今,这府里管事的已经是大小姐了。
说起来,自那日起,府里的下人也换了一拨,他们院子里的待遇也变好了不少,吃食穿衣,质量可不止提了一两个台阶。
这么一联想,妇人就猜测面前的人就是那位大小姐了,再一暗衬,是了,千金小姐,就合该是这样尊贵的。
妇人试探着询问:“大小姐是来……找小少爷的?”
她这话里试探之意有两个,一是问她是不是大小姐,二是想知道她对郑子远的态度,小时候玩伴几年,做不得数的,现下如何才是最重要的。
朝云看了看面前的妇人,她其实不太记得郑子远身边有哪些人了,但在他这般艰辛境地下仍旧能同患难的,自然不会是普通下人,大约是乳母之类的。
这般想着,朝云点了点头,一句话就让她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我来看看阿远。”
说完,朝云便抬脚直奔主屋,乳母在身后哎了一声,语气颇为惊喜,这么多年了,少爷总算能有个关心他的血亲了。
这是好事啊,天大的好事。
朝云站在门口,敲了下门,里面传来一阵摩擦声,少年闷声问:“谁?”
语气里带着委屈,不同于郑子骞闹腾不已的委屈,郑子远性格温和,为人内敛,就连委屈,都是安安静静的。
正是安静,所以更教人难过。
朝云微叹:“不是都听到了?”
门里的沉默带着一股执拗和倔强,就像小孩子闹脾气一样,等着大人去哄几句便好了。
可朝云哪里是会哄人的人?不冷言冷语在她这儿就算个待遇了。
因此,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又问了一句:“怎么?你就打算一直隔着门和我说话?”
即便分离多年,门里的依旧是她向来乖巧的弟弟,因故朝云开口其实便不自觉带有一股亲昵和熟稔,加上为了消消小孩的火,她还自觉地放低了声音,听着如柔和许多,如同诱哄一般。
这一招对郑子远十分奏效,没过两息,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
朝云看了看坐在轮椅上的小小少年,身形消瘦,面色苍白,一身磨得半旧的衣裳,边都白了也没见换,不过看上去倒很干净,外面那乳母很尽心,只不过府里不给“米”罢了。
大约是朝云的眼神太过明亮,直把郑子远看得有些局促,声音有些闪躲:“长姐…”
朝云终于收住目光,复看向这个面容与她有几分相似的弟弟,倘若她当初没出事,眼前的人定会顺顺利利长大,以他的机敏和聪慧,定会是她继任城主之后最好的左膀右臂,至此一生顺遂如意,纵使不会如同方天曜程六那般潇洒肆意,也定能如谢衡齐端一般运筹帷幄,他原本应该是这朔州城中最耀眼的少年。
别人一提起他,便会惊呼一声:“呀,你连他都不知道啊,那可是有诸葛之才的远公子啊!”
只是天不遂人愿,世上最不缺的意外二字。
朝云掩下眼底的遗憾和愁虑,上前推着轮椅把他放置在桌边:“府里下人还克扣着你的吃穿?”
话虽这么问,但她却是知道答案的。自从那晚城主府的火灭掉之后,她最上心的便是郑子远的事情了,她虽未曾见过他,却也是吃穿用度亲自检查过了的,若是她这样看管都有下人再敢欺辱郑子远,那就说明这府中的下人对她有错误认知了。
——她可向来不是什么善人。
善心,软弱,疑虑,统共就那么一点点,全分给自己在意的人了,剩下的,可都不是什么好的了。
这些年来欺辱过郑子远的下人,她一一让人查出来,对郑子远施加过拳脚的,她亲手杀了;克扣吃穿用度的,打了几十板子;当着面在言语之间对他有侮辱的(毕竟谁没背后说过人呢),她罚了银子,把人撵了出去。
一层层下去,既是惩处,也是威慑。
她就是在光明正大地告诉这城主府内外的护卫仆役:郑子远是她的弟弟,只要她在,便没人能轻视他半分。
当然,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趁早帮郑子远立威。
虽说这威是她立的,但也算是为郑子远提前清一拨困难兵了。
果然,郑子远老实地摇摇头:“没有,长姐,他们送来的都是好东西,我什么都不缺了。”
朝云在他旁边坐下,本想要倒杯茶,伸手一碰,却已经有些冷了,她面上未动,自己动手倒了一杯:“那怎么不穿点好的?”问完,她直接把对方要说的话给堵死了,“就算你不出门,衣裳好不好都无所谓,行。但这两日风这么大,外面又凉,你就打算日日穿着这么薄的衣衫挺到冬日吗?”
“我…这…”郑子远一时想不出其它推脱的借口,语塞。
其实现下这场景和他想的一样,又不太一样。
他担心终日铭记过去将回忆刻入骨子里的只有他一人,若是长姐待他只剩客气,那他觉着自己也不用活了,索性一头撞死得了。他这些年过得一点都不好,白日夜里都是独自一人,整日困在轮椅里,困在这一方围墙中,若非是抱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念头坚信长姐福大命大,那他坟头草都不知道该有多高了。
从前他每日的念头不过是希望长姐平平安安地活着,不委屈,不受辱,即便一生不再回家也没大碍;等到那日火光照在他的眼睛里时,他庆幸欢喜后又开始产生惶恐不安的情绪,他这么些年被困在小院子里,唯一有点颜色的回忆便只有小时候的那一段了,因此他日日念着,日积月累,不仅冲淡了对郑子骞的迁怒,而且愈发思念长姐了。
算起来,那个时候,除了一个郑子骞同他还有点血缘关系之外,他唯一的亲人也就是长姐了。
然而,他过得荒芜不幸,却不代表所有人都是这样的,长姐在外面必然是见过了不少人,不知去过多少地方,每一段经历都会变成回忆,对儿时的记忆和感觉带有冲击,这么多年过去,他在长姐心里,还能剩下多少记忆呢?
他最怕的,便是长姐待他客气,眼神满是陌生。
亲人之间,客气大多代表着疏离。因为同你不熟识,故我礼貌有加,客气堆笑。
但好在,并没有。
他最是知道长姐的脾性,她是最讨厌煽情的场面的,无论她将他视为什么,也不可能上来就抱着他哭诉想念或如何。
虽说这样看着并不像是许久未见的亲人重逢,但却令郑子远尤为心安。
这就是他的长姐。
无论遭逢何如,她始终不曾变过半分。
明珠掩尘十一载,一场火光,终重见天日。
作者有话说:
言浅,情深。
海清河晏
第79章
郑子远说不出辩驳的话来,朝云便拍板决定了,等一会儿便让人来给他量尺寸去做几身新衣裳。
说完,朝云又负手去打量屋子内外,其实这屋子还好,除了小以外没什么说得出的缺点,当然,优点更是没有。
所以朝云绕着屋子走了一圈,索性连刚刚想到的几个理由都懒得说了:“行了,我也不绕圈了,从前郑子骞说的你不听就算了,今日我既然来了,就没打算让你再在这里住下去。你也别和我说什么住了这么多年住出感情来了这种话,但凡你这院子有点雅意格调这话都编的下去,只是现在这样肯定是不能够了。”
这屋子除了简陋和小之外,她搜肠刮肚也没能找到其他形容词。
优点……叫她昧着良心她都说不出来一条。
郑子远再度沉默下来,朝云便知道,他这就是不愿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