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199节

作品:《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乔治,你要米饭还是面?或者我去给你下一点通心粉?”乔琳向乔治问道。

    乔治气冲冲地说:“不吃!我什么都不吃!”

    他要绝食抗议!要为他和小兔子们短暂的友谊哀悼!

    乔琳也没有勉强他:“那好吧。”

    虽然乔治嘴上说着不吃,但乔琳还是给他盛了一碗米饭来,餐馆今天的客人不少,她把饭菜都给孩子们准备好后,就赶紧回去了。

    没有大人在,孩子们自在了不少,乔琳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把手中的餐叉、餐勺、筷子伸向了那一只海碗。

    哪怕知道那是可爱的小兔子做的,但……兔肉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让人根本忍不住啊喂!

    “呼呼,呼呼!”

    越是想把肉丁冒出来的热气吹走,那股酱香和肉香越是想往鼻孔里钻。

    一口咬下去……

    “好吃!耶稣啊,兔子竟然是这个味道!”

    “它真的已经死掉了吗?我怎么感觉它在我的舌尖上奔跑啊!”

    “它好幸福啊,这是幸福的味道,它之前在田野里一定过得很开心!”

    肉丁切得跟蚕豆一样大,叉子碰到时就觉得酥软,酱汁的咸味恰到好处,马上就被冰糖煨出的那股子柔和甘甜给托住了。

    兔肉本身细腻,没什么膻味,经过长时间慢炖,纤维里吸饱了汤汁,变得异常入味,用舌头一抿就化了,又不失一点纤维的质感。

    各种香料的味道已经融到了骨子里,吃得出味,但不会抢戏。酱汁浓得能挂在唇上,醇厚、粘嘴,带着胶质的丰腴感,吃完一块,嘴里那股鲜甜的余味和温暖的香料气能留好久,让人忍不住多往嘴里塞几口大米饭。

    不止是兔肉做得好吃,搭配的青菜炒豆干味道也是香得很,还有那道鱼香肉丝,每一口吃到嘴里都是满满的幸福感。

    “不可以,强尼。”

    看到强尼的尾巴摇得飞快,跃跃欲试地想加入他们的饭局,汤姆赶紧组织它道:“乔阿姨说了,你现在需要减重,不可以吃这些东西。”

    wuu……wuu……

    说是这么说,可看到强尼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谁又能忍得住不疼疼它呢?

    于是安妮主动夹起一块兔肉丁在嘴里抿了抿,确定把酱汁都抿干净后,这才放在手心里递到它嘴边。

    “好了,吃吧。”

    嗷呜!

    强尼嘴巴一张,根本没怎么嚼,就把那口肉丁给吞了下去。

    咂了咂嘴,刚才还陪着乔治一起哀悼的强尼,眼里一下子又恢复了光芒,瞧它又往海碗前凑了凑的动作,非但没有对小伙伴的惋惜,反而还想再吃两口小伙伴的肉。

    “强尼!”

    乔治气得在强尼的头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你怎么可以吃兔兔!它们可是你的朋友!”

    强尼委屈地眨眨眼睛,没听懂他的意思,只是默默分泌着口水。

    “乔治,你也尝尝吧,味道真的很不错。”

    “是啊,你一定会爱上兔肉的。”

    “我不要!”

    乔治坚定地道。

    “我是不会吃兔肉的,这辈子都不会……”

    话说到一半,汤姆眼疾手快地往他把一块兔肉丁塞进了他的嘴里。

    “啊!!!”

    乔治先是发出一声尖锐爆鸣,可正当他准备把那口兔肉吐出来的时候……

    吧唧吧唧……吧唧吧唧~

    嗯?

    这个味道好像确实还不错?

    再仔细嚼嚼……

    哇!好鲜!好野!

    浓浓的酱香包裹着来自山野的香味,是在城市里吃不到的味道,也是他从来没有尝过的肉香。

    看向海碗里的肉丁,他“死掉”的眼神逐渐又活了过来。

    “怎么样?好吃吧?”汤姆问他道。

    乔治没说话,只是继续品着嘴里的余味。

    见乔治脸上的情绪有了微妙的变化,汤姆又往他的碗里夹了好几块肉,“快吃吧,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凉了?

    呵,这还没过多久呢,碗里的兔肉就已经被夹得差不多了,哪里还需要等到放凉。

    乔治还在矜持着,没有急着动筷子。

    又过了好一会,等确定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饭菜上时,这才默默地拿起碗筷,把那几块兔肉丁拌着米饭一起夹到嘴里。

    “一会我们去玩国王打仗吧?”

    “好啊,那我要当公主,你们要保护我。”

    “我当骑士,我来保护你。”

    “我不想当坏人了,每次都是我当坏人。”

    “那一会抽签,抽到谁,谁就当坏人。”

    “可以。”

    乔治越吃越开心,刚才还在替兔子们哀悼,这会儿已经加入到了他们的话题里。

    汤姆拿起勺子给他的米饭里舀了一勺红焖汁,又问:“没骗你吧,是不是很好吃?”

    乔治傻乎乎地吸着鼻子,一边嚼着嘴里的肉一边笑道:“嘿嘿,真香~!”

    “中奖啦!我中奖啦~!”

    外面的人叫得声音很大,隔着一道墙,乔治他们都能听得清楚。

    来到门口朝外面看了一眼,中奖的是个年龄瞧着三十多的男人,激动地挥舞着手里那张【幸运奖】的纸签,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中了特等奖的帝王蟹呢。

    把那张纸签交给露比,男人好奇地问:“今天的幸运奖是什么?凉菜还是代金券?”

    消费抽奖活动每天都有,除了特等奖和一等奖不变之外,其他的奖项每天都会变化,至于是什么,就要看当天后厨有哪些食材。

    “恭喜你啊,”确定纸签上写的是幸运奖后,露比继续说道,“获得麻辣兔头一只,请问是现在给你送来,还是留着呆会打包?”

    “麻辣?兔头?”

    在听到幸运奖是“头”的时候,男人脸上的笑容倏地僵了一下。

    “等一下,你说的兔头,真的是兔子的头?还是用什么食材做成兔头的形状?”

    露比解释说:“就是兔子的头,然后用辣卤那样的方式做出来的。”

    “我的天,”跟他一起来的女人表情也跟着变了,“我可以理解把兔子做成食物,但它的头怎么吃?”

    “是啊,这听着就像祭祀撒旦要用到羊头一样,这真的不是某种宗教的食物吗?”男人跟着问道。

    卤鸡头、卤鸭头这些都可以接受,毕竟它们原本就是家禽,虽然听着黑暗了一点,但吃得人好像不少,而且听那些吃过的人说味道不错。

    兔头?

    上帝啊,把野外的兔子抓回来端上餐桌已经很不可思议了,怎么还能再把它的头做成菜呢?

    男人喜欢吃中餐,也尊重中餐会用到各种“乱七八糟”的食材,看别人吃还可以,但他本人是绝对不可能尝试的,所以中这样的奖对他来说并不能算是幸运。

    “嘿,兄弟。”

    男人正想说不要这份幸运奖的时候,邻桌的男人小声地叫了他一声,“如果你不想要的话,可以转送给我吗?”

    男人:???

    看了眼他桌子上的那一份已经吃得见底的红焖兔肉,男人瞬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也是个宗教主义者,并且已经染上了这种邪恶的食物。

    “你想要?”男人向他确认道。

    “是的。”

    只有吃过兔肉才知道,原来兔兔不仅长得可爱,被做成菜的味道一点不比常见的家禽家畜味道差。

    甚至因为是从野外抓捕的,靠吃着各种纯天然的食物长大,肉质和肉味也比流水线生产出来的鸡鸭更加美味。

    除了觉得兔肉美味之外,他也相信兔头的味道会很惊喜,就像鸡头、鸭头那样,卤过之后完全是和鸡肉、鸭肉完全不同的口感,味道一定会更加丰富。

    可惜,今天招牌菜用到的只有兔肉丁,想要吃到麻辣兔头,只能全靠抽奖的手气。

    男人正要把幸运奖让给他,另外一桌的人也举起了手:“哥们,转给我吧,我可以给你钱。”

    一听到有钱拿,男人的眼睛瞬间亮了,“你能给多少?”

    啃着那根兔腿上残余的一丁点瘦肉,诺克斯举起了三根手指:“三美刀。”

    三美刀?

    唔,少是少了点,但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喂,你刚才自己不是抽到了一张吗?”率先开口的男人看了眼他桌子上的骨头渣,不解道。

    诺克斯把啃干净的骨头丢在桌子上,嗦了嗦手指头上的油,“但我就是想再买一只来吃,怎么?不可以吗?”

    不止是诺克斯,跟他同桌吃饭的另外两名警员也看着他。

    警察的口碑在民众之间并不好,都说他们会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实际上,不管别的警察是怎么样的,起码他们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但是今天,他们真的很想滥用职权一次,从别人的手里“要”两张幸运奖的纸签来。

    没办法,兔子实在是太好吃了!

    三个人一共点了四个菜,那一道红焖兔肉是最快被吃光的,尽管碗里就只剩下一汪红焖汁了,他们也要时不时地用叉子在里面捞上一圈,看看能不能捡漏一点碎肉末。

    十分钟前,诺克斯抽到一张幸运奖的签,露比端了一只麻辣兔头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