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家[民国] 第102节

作品:《东家[民国]

    他记得浑身都冒汗,浑身都觉得虚弱,瘫在沙发上,“几点?”

    小洪先生有些凝重,屋子里面香烟的味道越来越凝重,时间走的很慢,但是又觉得很快,现在是两点半。

    就是这个时间,“我那边的人回电话,两点钟入城,如果顺利的话,半个小时。”

    “怎么顺利?”

    “他之前的计划,是从日本人眼皮子底下正面摸进去,然后再正面摸出去。”

    硬刚呗,没有别的办法,跟个水桶一样的,你要进去就得这么干。

    宋映谷真想哭出声儿来,以前没觉得他傻啊,这玩意儿爱情就真的这么重要吗?

    他想不明白,想不透啊。

    小洪先生也想不透,他一辈子爱很多人,也有很多女人爱他,没觉得离开了哪个觉得这辈子是白活的,都活得挺好的。

    俩人跟个弼马温一样地窝在沙发上,宋映谷手哆哆嗦嗦地抽烟,打火机没有货了,他打开门,大喊,“火呢,火呢?”

    打火机扔地上,二少奶奶还穿着睡衣在听,她没想到门突然打开的,打火机的碎片砸在她脚面上,出血了。

    捂着嘴掉头就走了,老二一把拽住她,“你听到什么?”

    二少奶奶看他,“我没听到什么,我不会讲。”

    老二没说话,眼神很深地看着她,“你任何人都不要讲,给我记住了,老三去了巴拿马。”

    “好,老三去了巴拿马,我明天开始,就病了,你陪我去医院。”

    老二脸色缓和了很多,“拿火来。”

    他觉得明天南京城的报道上可能就写了,莫名分子劫狱,然后乱枪打死。

    再想想,这个结果算好的了,不太好的话,打的半死不活的,日本人喜欢抓俘虏,宋旸谷就给进去了,正好了,省的押送了,到时候要是认出来,整个宋家在国内就很出名了,山东顾旧就很收到牵连。

    搞不懂,他实??x?在是搞不懂,一个看着兢兢业业去上班搞事业的人,一个木讷偏执的弟弟,到底从什么时候就开始策划这个事情的呢?

    他不是爱上班吗?

    每天晚上吃了晚饭还得去办公室,跟个劳模一样,只谈工作不谈感情。

    喜得财已经摸到宋旸谷办公室去了,他桌子上还有信,喜得财不敢拆开,拿回去给宋映谷,“办公室里面没有手稿,只有这一封信,还有这一个本子,一副地图。”

    他先打开那个本儿,随手一翻开,好家伙,全部是铅笔画的,都是随笔一样的,路线图,计划步骤,都是很随手写的。

    但是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宋旸谷他每天都写,厚厚的一个本子,全部是一个内容。

    这个东西就很不正常,他一定是天天在想,天天在谋划,天天在计划。

    把同一件事做的这么日复一日不厌其烦的,他每天晚上都在做这个事情,坐在那里想一会儿,写一些,再补充一下。

    就很可怜自己弟弟,他现在就可怜宋旸谷,你说人心理多大的压力啊,白天活得跟个正常成功人士一样,晚上的时候,才能一个人在那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写这些的时候,一定很轻松很快乐,他有时候会在本子上画几笔人头。

    长头发的卷头发的,有时候就单纯的俩眼睛,他就是这样消磨一晚上一晚上的时间的。

    然后再从皇后大道走回家,直接睡觉,难怪他总是要先洗漱再出门,不是睡觉前再洗漱,他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放松。

    心里面交代的很清楚,如果没回来的话,家里事情全部委托给老二了,这个时候他才像是个弟弟,语句很平淡,很简短,“五年之久,无一日不念,一日不思忖,一日不后悔,当年事情开始便处理不当,她一个人奔赴北平,深夜念及,锥心之痛。”

    “往后看繁华不见繁华,只遗憾她许多没看到,没吃到,看风景不见风景,风景里面全是她,我时常觉得我的眼睛坏了,不然怎么总看不进任何东西去。”

    “旷日持久,日子不难熬,却觉人生苦短,不如去做想做的事情,无论对错,去见相见的人,无论时间,去说自己想说的话,才不枉费一生。”

    我的一生可以做很多事情,有很多成就,成立一番顶天立地的大事业,获得社会上光芒四射的地位,在亲朋当中有着超人一等的名望,这些我都有做尝试去做,也得到很多,我的梦想理想,我少年时期积累的才学,这些年都有得到展望。

    她不在我身边,我安慰自己说也还可以,她的精神与我同在。

    但是我的眼睛得了病,看见皇后大道手挽手的情侣们,我会觉得刺目。

    比她丑的懒得不如她的,都在阳光下行走,而我的桑姐儿,为什么要关在暗无天日的森森围墙之内呢。

    宋旸谷像是个影子一样,在队伍的前面,几个人看他,呼吸都不敢大声,有光线不停地扫射,南京城依旧是外紧内也紧。

    并没有战后的松懈跟疲乏,这边的日本驻军,也是身经百战的老手。

    老奸巨猾且十分懂中国国情。

    他们在阴暗的小巷子里面,头顶上是一个垛口,上面冰冷的机枪擦的层亮。

    第一个往上走的,铁勾子带着一点轻微的声音,三两下,脚往墙上蹬踩然后跃然而上,身轻如燕,背后的马刀拿出来,趁着浓雾之下,只能听见快刀入肉的闷声。

    下面的人没有间隙地再上一个,日本人的哨兵从来都是两个人,另外一个也是如此。

    前面打头阵的两个人干的很漂亮,活儿比杀猪匠还要好,且极其擅长夜视。

    能进去就好许多,还是那个牢房,扶桑没有在睡,一个人无所事事时间久了,作息是非常容易混乱的,因为没有人管,日本人这几年完全对她不管,很无视,她已经是个弃子了,从宋旸谷在她登报离婚去香港后。

    日本人认为她没有价值,但是又不好杀,就关着。

    她有时候白天睡觉,有时候夜里睡觉,也有很偶尔的时候,大半夜的在站墙。

    为什么站墙,站墙很累的。

    但是没别的事情,有时候不能太舒服了,累一点才不会显得不正常,不然身体也很虚弱,扛不住,她觉得自己得运动,最起码有许多活力。

    很多人关久了,就麻木了,没有火力了,她希望用这样的方式,可以对抗一下时间,对抗一下衰老,对抗一下所有不太美好的事情。

    穿着一身旧旗袍,袖口都磨损的了,但是很爱穿,穿的很舒适。

    也没有灯开,也没有油烧,乌漆墨黑的。

    所以院子里进来人的时候,她还是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听着,一二三……

    嗯,好几个人影,她觉得有意思,难得的新鲜事儿了。

    还是不吭声,保持沉默是一种法则。

    结果就奔着她窗户这边来了,就一个人,影子近的清晰。

    短打的绑腿儿,瘦高的身形,走路的姿势,还有他最后站在窗户前,那样郑重地停顿。

    扶桑觉得平静的心,一瞬间就跳动起来了。

    这个人,这样一个人,能这样站在她窗外的,只能是一个人。

    两个人,从头到尾,只看了一眼。

    扶桑跟着他一起跑的时候,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跑,为什么愿意跟着他跑,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其它的。

    只是他伸手的时候,拉着她的手跑的时候,她就愿意跟着跑,跑的那样地热情,那样地热爱。

    如果前面等待我的是一颗子弹,是一颗炮弹,哪怕就是一颗美国人的原子弹,一瞬间把她化了,粉身碎骨了。

    她也愿意跟他跑,那样自由地放纵地,心里面踏踏实实地,牵着手地跑下去。

    撞破院子里空白的雾,踩碎浓重的露,践踏这个世界上一切阻碍在一起的一切,那样地狂热,那样地奋不顾身。

    她心里很多很多话,说不出口,来不及说出口。

    我这一辈子,也未曾如此奋不顾身,也未曾如此快活过。

    我的爱人。

    我死而无憾。

    宋旸谷紧紧地拽着她的手,他未曾来得及回头看她一眼,只牵着她,那样地不松开手,他怕她走慢一步跟不上,怕她害怕,怕很多。

    他不怕,但是怕她不在了。

    哪怕她就是成了一根木头,他也愿意牵着她,愿意带着她走,也必须拉着她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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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见一个爱人,总护着你,总担心你。

    第113章 刺杀

    时值九月, 扶桑因为少见太阳的原因,在这样漆黑的夜色里面,依旧能凭借一点光线白的发透, 所以当正面相遇的时候, 在一行人当中, 非常的显眼。

    是的,他们从侧面哨口进来的, 然后从侧面出去。

    等折返的时候,还是被发现了。

    承恩一个快步挡在宋旸谷前面,同时拔枪。

    在别人的地盘之上, 狭路相逢,永远是武力值说了算的。

    他们正面遭遇的是夜里的巡逻队, 不定时巡逻的,就是这样的几率。

    承恩反应最快,一巡逻队六人, 他开枪就是两人。

    另外四个要报信,全靠速度的。

    离得太近了, 大雾的天气下, 遇见的距离就已经避无可避了,甚至那么近的距离,除了最开始承恩两枪, 其余人都不能开枪了。

    日本人上刺刀,其余人是马刀。

    许老官的人擅长用马刀, 这个马刀跟日军在战场上搏击战的时候,不太讨巧, 因为比人家日本人的刺刀短了。

    近身搏击, 一寸长一寸好, 许老官有钱了,自己加工武器,汉阳那边的军工厂里面,专门订了一批马刀,加长的。

    虽然就几个人,但是大家一下子就打红眼了。

    宋旸谷也得拼命干,他是打过仗的人,不是文弱书生,把扶桑往后面一推。

    大家都知道得快点,因为开枪了,人马上就来了,你给人撵着脚后跟走都来不及。

    那真是生死一线之间,来不及开侧门那边离着自己就百十米的距离,但是你就是拖不开身,日本人呀呀地乱叫一声。

    扶桑手里没有东西,宋旸谷扛着马刀,他跟日本人对着劈,刀光剑影,速度都很快,但是力气的话,还是略低一筹的。

    胳膊下一次劈刺速度就没跟上去,刀就要往他肉里面去。

    扶桑也跟不上动作,实际近身战中,旁边人是没有办法帮忙的,帮不上,速度太快了,等你觉得你应该插进去的时候,已经晚了,没有机会了。

    宋旸谷刀给摔地上去了,人也滚在地上,她就一直盯着,一直盯着,然后捡起来,会劈刺吗?

    不会。

    她连菜刀杀鸡都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