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作品:《缠情病爱

    “阉了他。”白毛混混答道。

    “哦,行,那就交给你吧。”

    猥琐混混说完就把刀递给了白毛混混,白毛混混接过刀愣了一下,这人似乎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他拿着刀的手明显有点发抖,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东张西望:“别怪我啊,要怪就怪你是顾家的私生子吧。”

    他刚要举刀下来,突然一抹熟悉的身影闪了进来,他一脚就踢飞了白毛混混的刀,下一脚就踩在了他的胸口上,脸上神色阴狠,那张过份美丽的脸庞上写着杀意。

    果然是我的李叔叔他来救我了,紧跟着在他身后的还有几个兄弟,有几个人我是眼熟见过的,那个个子不高又黑又瘦的好像是叫小黑,另一个长相温和白净的小帅哥叫安宸,他们都是南区的人。

    别看我的李叔叔身形不如这几个混混强壮,他超厉害出手非常迅速,这个想对我动刀子的白毛混混就一下功夫就被我的李叔叔解决掉了,另外两个人也被拖了进来,他们被李叔叔的兄弟们揍成了猪头。

    鼻肿脸青早没了一开始那种狂妄自大的潇洒。

    第五十三章 顾炎

    李逸一只手就捉住了带头那个猥琐混混的衣领,把他按在了墙上,他语气阴冷地问:“说,是谁派你们来的,说了饶你不死,不说我就一刀一刀切了你,南区的李阎罗你应该有所耳闻吧,折磨人的手段我多的是,足以让你生不如死。”

    “什么?李阎罗?就是那个长相像女人,手段比索命鬼还恶毒的李阎罗!”

    看来李叔叔的名声在外,不是当地人也听说过他的名号,果然听到“李阎罗”这几个字带头的那个猥琐混混立马就变了脸色,一开始对着我的那种傲气全没了,他都吓跪了。

    李逸眉头一挑,他直接举刀切断了对方的一根手指头:“嗯?说谁像女人,我哪里像个女人?”

    混混的手指被锋利的刀尖切断,李逸把他的断指捡了起来扔给了一旁的小黑,小黑笑嘻嘻地牵来了一条大黑狗,大黑狗一口就吞掉了他的断指。

    刀太锋利痛而不知,等到混混痛觉神经反应过来,他的手指早就没了。

    “啊!好痛,痛死了,饶命啊,饶了我吧,小的不过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真的不想得罪你老人家啊,求你放我们一命吧。”

    猥琐混混惨白了一张脸跪地向李逸求饶,其余的两个根本见到这个场面他们早就吓得尿裤子了。

    这些家伙浑身发抖,裤子下面流出了浅黄色的骚味液体,这几个大男人真的是孬种,长那么高的个头,就这点胆量。

    我一脸崇拜地望着我的李叔叔,看着他眉飞色舞地俯视着地上的三个混混,李逸把我拉到了混混的面前,他一脚踩在了其中一人得胸口上,语气严肃地说道:“别跪我,给我跪顾家小少爷。”

    这几个混混一看就是吃硬不服软的主,这类人就是要以恶治恶,他们才会怕你。

    他们听到李逸的话立马就朝着我这头使劲地磕着头,一直等到头磕得流了血才敢抬头。

    “别给我磨磨唧唧,速度说,到底谁派你们来的,再不说我现在就割了你们的舌头,这辈子也想说话了。”

    李逸话完就随手捉住了白毛混混的脑袋,捉住了他的下巴挖出他的舌头,一副别以为我不敢的架势。

    其实在场的所有人都相信他李逸敢做到,因为我的李叔叔向来就是个说一不二的行动派。

    另外两个混混立马向长相最猥琐的那个青年投去了求救的目光,他们都表示不知情,他们都是猥琐混混花钱请来的帮手,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是谁要花钱绑我。

    他们只能磕头向我求饶,希望我能放过他们。

    “顾家小少爷,求求你放过我们吧,我们不过是一时被钱蒙蔽了狗眼,有眼不认识泰山,绑了你老人家!”

    他的话刚说完,又被李逸扇了一巴掌,这一巴掌过去混混两颗牙都掉了。

    李逸烦躁地说道:“别说废话,快说到底谁干的!”

    带头的猥琐混混哭丧着脸答:“这......我也不知道啊,我们只管对方叫财神,他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我们真不知道啊,他就是给我们钱让我捉顾家小少爷的人,大哥啊,你饶了我吧,我不敢了,真的不敢了。”

    第五十四章 顾炎

    那个被李逸切了一根手指头的混混他的手还在流血,嘴唇很苍白,刚刚又被他打了一巴掌就直接晕了过去。

    李逸听到这样的答复他明显不满意,他招招手把我喊了过去。

    “小鬼,你给我过来。”

    我乖乖地走到了李逸的身旁,李逸把我抱在怀里他把我从头到脚从前到后检查了一遍又问:“孩子不要害怕,我在这里没人敢伤你一条毫毛,我来之前他们有没有动你,你有没有伤到哪里?”

    我扁扁嘴一脸委屈:“李叔叔,他们揍了我一顿,刚刚这个带头的还叫这个白毛老叔叔阉了我。”

    说完,我就撩高了自己的裤腿,指着青紫的小腿哭着抱紧了李逸的腰:“呜呜呜,李叔叔,他们三个人合伙欺负我,我好怕啊......”

    李逸拍着我的背安抚道:“别怕,我来救你了,只要有我在,就不会有人能欺负你。”

    我抱紧我的李叔叔不肯松开手,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烟味,我知道我的李叔叔一直都有抽烟的习惯,他少年时就恋上了香烟,常年与孤独和香烟做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