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神探[九零] 第360节

作品:《香江神探[九零]

    之前听以家怡讲侧写时,大家都觉得就算按照这个侧写筛,恐怕也还是会筛出一堆符合的吧。

    到现在用易家怡的侧写居然筛掉了几乎所有人,才明白,那些侧写的厉害。

    跟岳哥正调档案的易家怡正努力寻找是否有其他毒死猫狗、流浪汉失踪等的报案,对于几乎没有电话打来汇报和做连线审问的情况,是有一点预见性的。

    凶手身上许多特质其实是矛盾的,瘦又要有肌肉有力气,有力气的瘦子往往是清贫的重体力活工作中,积攒不下肥肉也练不出浑身夸张肌肉,这样的人现代社会并不多。

    更何况这个人还将指甲剪得很好,显示着他对自己的生活和形象等是有相当要求的,重体力活工作者哪有空把自己打理的处处工整啊。

    如果是生活优渥又健身的人,往往也不会真的让自己那么瘦,体脂率和肌肉率的状况一般会比较均衡。

    更何况这样的人多半都已婚,四十多岁基本上连孩子也有了,说不定还不止一个。

    这样的人,哪有空忙于杀人?就算是离婚了,孩子归母亲,他也要付抚养费的,还能这么清闲?

    要知道,了解三个公园的状况,精准毒杀野猫、宠物狗,和一个不那么稳定的流浪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

    许多人就算在公园边生活几年,都未必能将流浪汉的时间表和习惯摸得清清楚楚。

    而凶手的从容和行为,显示出他的熟稔程度是很高的。

    更何况是这样一个杀人都要穿中山装、抹油头的人……

    大海捞针本就不易,家怡早就想到不会那么容易找到那头野兽,但没有好消息还是让她有些沮丧。

    只是在筛查报案到手指都被纸张摩擦得发烫发麻,眼睛都快看瞎时,岳哥忽然有了新发现,这极大地提振了易家怡的士气。

    案件再次有了重大进展——

    在1个月前,苗利群本人居然曾向警方报案,称有人在跟踪自己。

    【穿米色吧,就那种颜色的风衣,身高跟我差不多,比我还瘦小一些,秃顶,发际线退后严重的。我发现他后追了他一段路,把人追丢了。】

    这是当时他报案时军装警做的口供记录。

    家怡接过方镇岳递过来的报案文件,读过后抬头与方镇岳对视一眼,“发型与照片中的凶手不一样。”

    “有可能戴了假发。”方镇岳猜测。

    “……”家怡回想过,凶手的偏分头发很服帖,倒不像假发,“卡其色和米色很像,又都是秃顶,这跟梁书乐从街坊口中得到的那个跟踪者形象基本是一致的,应该是一个人。

    “可他是谁呢?我们又该去哪里找这个人呢?”

    “……”方镇岳沉吟了几秒,忽然抬头,手在档案上一压,“我每个月养那么多线人,不能让他们吃饱饭。”

    “啊!”家怡恍然,对啊,香江是有大量的线人分布在各个区域,整天摄取着各种有用无用的八卦,游窜着看到各式各样的人啊。

    武侠人都知道,遇事不明问丐帮嘛!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见见线人?”方镇岳洒然开口,讲这种邀约倒是很轻易说出口,讲话的样子还帅帅的。

    “当然!”家怡当即站起身,展示出自己迫不及待的‘有兴趣’。

    “坐我的飞车,还是你的飞车?”方镇岳也站起是,用一支笔隔住后,将档案一合。

    “石头剪刀布怎么样啊?”家怡挥舞了下右拳。

    “ok。”方镇岳欣然迎战。

    几分钟后,方sir曲着自己的长腿,委屈巴巴坐在小车车快乐王子的副驾上。

    在‘飞行员’好徒儿易家怡的一脚油门后,他的后背被狠狠摔在座椅上。

    嗯,这个推背感对味了!不愧是他教出来的威猛司机!

    第317章 .借宿大别野“靠山山倒,靠水水干,我……

    涛记的靓粥很费力气,老师傅要提前两个小时持杖熬粥,明火大锅,杖停得久了就担心糊底,要想熬煮一人不可环抱的大锅粥,非得时刻不停地搅动才行。

    虽练就两只麒麟臂,精瘦的赤膊肌肉贲张,黑亮黑亮得像少林寺涂抹了美黑油的铜人罗汉,但当客人尝到放了皮蛋、猪肝、猪骨、鱼汤、海蜇丝、瑶柱、剩菜等风味各异的靓粥、大叹好味道、好正点时,一切辛苦都成了值得。

    家怡坐在粥摊人群之中,与大排档的热闹氛围融为一体。

    她看着涛记的师傅精赤上身穿着围裙,端了还在咕噜咕噜的瓦罐滚粥穿梭在桌缝之间,因生意好而累得满头大汗,却满脸带笑。

    老师傅时而端粥上桌,时而帮着搅粥,时而招呼着客人埋单找零,时而擦桌撤盘,忙到脚不沾地。

    这样的人才能拥有那么精瘦身材,想来也是穿上衣服后看起来是普普通通的瘦老头,却蕴藏着可以搬起超重大缸的力量。

    凶手或许还不如老师傅这样精干有力和瘦小,但也该时常有体力活做。

    家怡在观察身边的一切,方镇岳则按着一道喝粥的线人聊天挖消息。

    这世上有淳朴真诚的人,也有狡诈贪利、满嘴谎话的人,家怡跟岳哥出门一趟,见了形形色色的线人,才发现,要想掌控这些家伙,光有钱是不行的。

    面对这些悠荡在社会底层穿街走巷的烂仔们,如果只给钱而不思驾驭,就会成为人傻钱多的冤大头,被这些人骗了钱又耍得团团转。

    岳哥很懂得与这些人相处,他在警署内与同事们合作时虽然放肆而为,面对这些线人时却十分谨慎。

    家怡不断见到新的线人,不断看到岳哥变幻态度与这些人相处。

    遇到蛮横的想要通过坏脾气来驾驭他人的烂仔,岳哥就比他更横更凶;

    遇到惯性撒谎的老油子,岳哥就警惕与之周旋,从谎话中榨取真相;

    遇到讲义气但捧高踩低的,就摆起架子的同时拿出真诚态度;

    遇到胆子小特别瞻前顾后的,就做出最沉稳靠谱的表情,少言低语,谨慎相对……

    在这个过程中,家怡一边记录岳哥处事待人的态度,一边体会到了一个人为了得到些真正有用的证据和线索,到底可以付出多大的努力。

    岳哥是个只要警署同意,可以踩着夹脚拖鞋,穿着大短裤和跨栏背心上班的那种人。常常在外工作被蚊子咬到浑身包,忙完了才发现又忘记涂防蚊液,想着回头一定涂,转身又忘掉,搞到身上一个一个红肿圈圈,挠得血淋淋,嘴上虽会狠狠抱怨,但骨子里还是不怎么将这些当回事。

    半面是洒脱邋遢又对一切都混不在乎的人,一转身却成为事无巨细皆无遗漏的探员。

    他那样一个跟长官讲话都不耐烦的难缠干警,却能在面对线人时,变幻百般面孔,如此仔细谨慎地应对,只为了完全掌控线人们,以便不被欺骗、拿到真正对案情有用的信息。

    家怡跟着岳哥在几个小时里不断走街串巷,换不一样的大排档、酒吧和食肆,与不一样的人碰头。

    她不断观察被问询的线人,记录他们的对话,更记录岳哥的谈判技巧、社交手段。

    同时比对岳哥的态度,分析这些线人的特质,猜测他们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根据他们的生存环境,比对他们的习惯,去想象他们的个性和心理,既是练习侧写、积累人物画像,也是在学习与复杂人类的相处之道。

    几个小时里,岳哥应对自如,家怡却像是参加了一天一夜的头脑风暴一样疲惫又酣畅淋漓。

    待见过今晚最后一个岳哥觉得额可能会得到信息的线人,家怡翻看自己记录了好多页的笔记,心里承载了满满当当的成就感、充实感。

    她想,自己大概真的很热爱这份工作,不然怎么会在深入了解和学习的过程中,感到如此强烈的快乐?

    岳哥综合前面几个线人提供的线索,对最后一个线人提问时,给与了更多前置信息,这位线人终于给出了一个非常细节的信息:

    “那应该是个侦探,我在通菜街上见过他,好像他的店就开在那附近的小巷……嗯,应该在奶路臣街那边,你们可以去看看啊,之前砵兰街的阿霞捉奸自己老公啊,好像就是去奶路臣街上找的侦探,也说是把自己打扮得像福尔摩斯似的嘛。”

    家怡记下街巷名称,又跟岳哥一起同这些线人吃了今晚不知道第几顿夜宵。

    看着岳哥与线人凑头聊天,仿佛是那线人兄弟好友一般,家怡悄悄起身去结账,顺便跟老板要了瓶鲜奶,又请老板帮忙用热水温一下。

    香江已入冬许久,这座城的夜市文化虽无畏寒冬,但相较其他季节时大排档热闹到人挤人的状况,此时已算冷清。

    岳哥因为酒后体热,呢子大衣早随意挂在了身后,衬衫也扯开了三四颗纽扣,露出被酒意染红的脖颈、锁骨和一抹平坦胸膛,他低头倾身听线人讲话时,衬衫领口垂坠得更低,令人目光偶尔扫过时,忍不住浮想联翩。

    线人不知道讲了什么,逗得他哈哈大笑,酒后人总会显得更洒脱一些,笑时更填不羁放肆。他将短发向后一拢,短发又不听话地垂下几缕,半遮了左边眉眼,独露出笑时上挑的眼尾和唇角,像风吹竹林,摇曳交错,绿影迷幻,清新又性感。

    十分钟后,线人与方镇岳和易家怡道别,留下句‘靓仔靓妹拜拜~’,便摇摇晃晃走入夜色人群中。

    方镇岳这才收起方才的笑意和兴致盎然模样,双肘撑膝,用力揉了揉头脸,随即掏出大哥大,拨通了一个号码。

    对面很快便传来游兆华的声音,方镇岳开门见山道:

    “今天见线人,得到个线索,你们组跟进的案子里不是有个重要目击证人一直没找到吗?去砵兰街小丽坊转转,如果不在那里,就跟踪小丽坊里的麻姐,可能在他家。”

    “!”游兆华在对面惊喜地低叫,同时传来刷刷书写记录的声音,之后又热情道:“方sir你简直是我的再生父——”

    方镇岳捏了捏眉心,一晚上应付了不知多少人,他实在没力气再面对任何一场社交了,那么对面有大量彩虹屁舒出,见到道了声ok,他不等游兆华夸完,便挂了电话。

    握着大哥大的手就着重力下垂,他闭上眼长长吐出一口气。

    忽然一只温热的手从他掌中接过大哥大,他仍在深吸气,没有睁眼,却也知道是十一。

    将大哥大放在桌上,小小的咚声,之后一个温热的杯子被塞过来。她又用手指拨弄他手指,示意他握住。

    睁开眼,方镇岳垂眸先看到了掌中还泛着温暖潮意的牛奶杯,再抬眼,便对上了一双明媚的,在夜晚闪烁着朝阳光芒的眸子。

    她看着他笑。

    温牛奶,解酒。

    他知道的。

    坐直身体,他拧开瓶盖,仰头咕咚咕咚喝下大半杯。

    杯口离开嘴唇的瞬间,他忽然转头面对她,睁大眼睛做神采奕奕状,随即又猛地挺直胸膛,架起手臂,握拳做出健美先生展示肱一头肌的姿势,然后装模作样地用香江翻译腔道:

    “靠山山倒,靠水水干,我是popeye,我很强壮,因为我经常吃菠菜!”

    是大力水手吃下菠菜罐头后,忽然获得力量时的经典台词。

    家怡一瞬间get,被岳哥逗得前仰后合。

    笑了好一会儿,抹去眼角笑出的泪水,才发现岳哥正含着笑意一边喝剩下的温牛奶,一边看着她。

    他明明已经很累了,却还做出怪相逗他笑,不叫她担心。

    心里暖融融的,像大冬天喝下热牛奶,像三伏天吃冰西瓜。

    目光忽然落在他另一只没有握奶瓶的手上,它随意地搭在桌面,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或放松地曲起,或随意地舒展。

    家怡搓了搓手指,一个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逝:不知道被那样一只大手握住,会是怎样的感觉。

    她大概会通过手背的皮肤感觉到他掌心的薄茧,以及他皮肤下蕴含着的力量。

    还有温度,或者一些情绪……

    如果手指用力收紧,轻颤,那就还含着磅礴欲望吧……

    干咽一口,她明明没有喝酒,是不是闻到酒味也不行?

    “今天太晚了,明天早上一起去一趟奶路臣街,见一见那个侦探,看看是谁雇了他。”方镇岳将大哥大收紧裤兜,呢子外套搭在臂弯,站起身后又聊回工作。

    “ok.”家怡点头,因为还在大排档里,便生生咽下了后缀‘sir’。

    两人并肩步出灯火人潮,走进静谧些的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