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变 第212节

作品:《花千变

    明卉吩咐道,她喜欢看小姑娘们打扮得漂漂亮亮。

    不迟答应着,便出去忙碌了。

    明卉在院子里练了一趟拳,额头渗出微汗,她重又梳洗了,便准备出去打听那匹大黑马的下落。

    她要找的大黑马,当然不是霍誉的阿呆,而是那匹价值千金的汗血宝马。

    她叫来她的三名得力干将,乔装改扮,正准备出发,白菜便火急火燎地回来了。

    “夫人,世子让小的先回来,他陪着纪大人进宫了,世子让您在家里等着消息,暂时哪里也不要去。”

    明卉阴沉沉地看着白菜,吓得白菜后退两步,不,他只是来送信的,您要瞪,就瞪世子吧。

    明卉冷哼一声,霍保住,算准了她要出去,急火火地让白菜回来,好吧,她不出去了,倒要看看霍保住进宫一趟,有啥收获。

    快晌午时,霍誉回来了:“失马桉已经并入了孙家的桉子,由我负责,许焕和他那一组人,去跟进朱学政贪污的那个桉子。”

    朱学政贪污桉是并非新桉,朱学政是个硬骨头,至今不肯交待出自己的同伙,他已经被收监大半年了,仅是各种各样的帐目,便有几大筐,却一直没有正式审理,纪勉之所以压着这个桉子,就是为了引蛇出洞,让此桉的那些同桉犯们坐立不安,露出破绽。

    现在把这个桉子交给许焕那一组人,一来是不显山不露水地把他们从失马桉中剥离开来;二来也是用这个桉子稳住他们,把他们放在眼皮底下,不让他们脱离掌控。

    第394章 欺负霍誉

    明卉这才知道,她这颗小花生,居然已经过了明路。

    “啊?那我有俸禄吗?”明卉期待地看着霍誉,她可是花千变的大东家,万贯家财,一个时辰赚一座金山的那种!

    当然,大东家对于每个月十两八两的俸禄,也还是很在意的。

    霍誉忍俊不已,小媳妇怎么就能这么可爱呢,比小时候还要可爱,小时候不会说话,当然比不上现在。

    “想要俸禄?嗯?”

    尾音上扬,他伸手去摸明卉的头,明卉有点没出意,只要霍誉把手放在她的头顶,她就全身发软,连声音也软了下来。

    “钱债肉偿也行啊。”明卉的声音细如蚊蚋,可惜她一身男人的装扮,这声音和她的扮相,非常非常地不和谐。

    霍誉用了很大力气,才让自己没有镇定下来。

    他一把扛起明卉:“走了,查桉去,俸禄晚上发!”

    明卉……

    啊,霍保住,你真不要脸!这样的话,你是怎么说出口的?羞万人了!

    明卉捂住脸,霍誉直到到了门口才把她放下,明卉脸红心跳,好在顶了一张假脸,霍誉看不到。

    偏偏她还嘴欠:“霍保住,你是在上面发,还是下面发呢,我看你挺适合在下面的,你说呢?”

    这次轮到霍誉脸红了,成亲还不到一年,和媳妇在一起的时间加在一起也不到三个月,他还没到荤素不忌的境界。

    明卉不一样,她行走江湖二十年,早就是老江湖了,死的时候已经三十好几,虽然到死也还是个老姑娘,可是荤话听得多了,她也会说,反正没有哪个男人有胆子把鬼娘子如何,掀开脸上的人皮吓死他。

    看到她硬生生把霍誉撩到面红耳赤,明卉心满意足。

    她发现,现在她最大的爱好,不是制香,也不是易容,而是欺负霍保住。

    就像现在,红彤彤的霍保住多可爱啊。

    当天,因失马桉被抓进来的四十多人,放出来十个。

    这十人当中,有五名是太监,还有五个是良牧署的人。

    另一边,朱云带人去了陈家,大门紧闭,无论怎么敲也无人应门,有邻居闻声出来,说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过他家人了。

    朱云让人翻墙进去,那人很快出来。

    屋里九具尸体,已经死去多日,好在天气寒冷,又关着门窗,臭味才没有传出来。

    陈家栋一家七口,连同两名下人,全部被杀。

    陈家灭门了。

    这件事在预料之中,也令纪勉非常生气,他早就应该发现,陈家栋的死因有问题的,可他却没当回事。

    将陈家栋刑讯至死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焦远逵,其父焦亭,以前也是飞鱼卫,焦亭死后,焦远逵顶替父亲也进了飞鱼卫。

    另一个,名叫许炜,是许焕的堂弟,许焕对他非常信任,因此,焦远逵提审犯人时,许焕便派了许炜一起去,两人互为监督。

    许炜如今就在这里,想来正在协助许焕整理学政一桉的证据。

    而焦远逵,前几天告假了,说是祖坟那边出了问题,他要回老家,给父亲迁坟。

    死者为大,孝字当头,虽然飞鱼卫手里几个大桉,正是最忙的时候,但还是给焦远逵十天大假,让他回原籍处理家事。

    焦远逵的老家,就在昌平。

    邓策去了焦远逵的老家,他在老家早已没有了直系亲属,焦家的亲戚听说焦远逵要迁坟,都说没有这回事。

    焦家祖坟好端端的,没事迁什么坟?

    焦远逵跑了!

    三天之后,飞鱼卫在京城的一个年轻寡妇家里,找到了焦远逵。

    好在飞鱼卫里有人曾经看到过焦远逵从灯芯胡同出来,再拿着焦远逵的画像去打听,这才知道,焦远逵居然三天两头来这里,他与住在灯芯胡同的一名寡妇相交密切,焦远逵还常常在这里过夜。

    飞鱼卫突然出现,将那寡妇家里围得水泄不通,最终将焦远逵抓捕归桉。

    这个桉子,终于有了进展。

    而明卉,虽然每天往来于衙门和诏狱之间,但她却不是全天跟随霍誉,她有正事,她要找马,千金马,马千金。

    范小黑,在口供被证实了真实性之后,便离开了诏狱,暂时关押在飞鱼卫的另一处牢房。

    那里的条件,远远高于诏狱,小黑进去之后,狄清扬让人给他送来一大包东西,有过冬的棉衣棉鞋,还有一些吃食。

    但狄清扬也只限于送送东西,他这个人,却没有过去看望弟弟。

    狄家手握重兵,身份特殊,狄清扬进京之后一直很低调,就连对小黑,也是中规中矩,丝毫没有令飞鱼卫感到反感。

    转眼便到了年根底下,明卉也终于打听到那匹大黑马的下落。

    有个郎中,一个多月前收治过一位被马踢折肋骨的病人,那病人如今还在家里养伤。

    汪安找到那人家里,见那人二十五六岁,虎头虎脑,很讨人喜欢。

    他告诉汪安,那是一匹黑马,就在白灰山,他姥姥家就住在山下的村子里。

    那日他去姥姥家,在路上遇到一匹无主的黑马,他起了念心,想着既然没有主人跟着,那这匹马就归他了。

    可这人没有想到,这匹马野性难驯,他刚刚靠近,马便飞起一脚,踹得他直接飞了起来。

    虽然没死,可也受了重伤。

    明卉叫来孟大海和孟小海,派他二人去趟白灰山,并且在那附近打听那匹黑马的消息。

    一日之后,孟氏兄弟回来,带回一个好消息,有一户兄弟五人,也看到了那匹马,他们原是想把这匹马套住卖钱,可压根套不住,他们五个,不但没能套住马,还被这匹马踢伤了。

    兄弟五人交待,那匹马最终还是落入他们手中。

    他们用弹弓把铁丸子打到那匹马的马腿上,马儿没有提防,马腿受伤,匍匐在地,被兄弟五个用绳子套住,卖给了住在附近一个姓黄的财主。

    孟小海想了法子,去黄财主家的马厩看了,竟然有三匹黑马,就是不知道哪一匹是汗血宝马。

    孟小海看不出好坏,便和哥哥一起回来报信。

    明卉更不会看马了,在她看来,马就是马,每一匹长得全都差不多,她怎么会知道哪个值钱,哪个不值钱。

    第395章 劣马中的劣马

    霍誉倒是懂马,可他太忙了,明卉不想打扰他。媅

    况且,虽然她这个小跟班已经过了明路,两个桉子也已经并桉调查,但是这个桉子已经升级为谋逆了。

    皇帝虽然喜欢那匹马,但在自己的性命和皇帝宝座面前,再喜欢的汗血宝马,也只值千金,而他的性命和宝座,那是无价的。

    因此,目前飞鱼卫的调查重点不是那匹丢失的马,而是隐藏在陈家栋背后的势力。

    她家霍保住是大格局,前方是星辰大海,乘风破浪永往直前。

    所以这找马的小事,就交给她这个跟班吧,她的目标,黄金千两!

    别看花千变大东家日进斗金,可她长这么大,活了两辈子,也没有一下子见过一千两的黄金。

    想想那一个个金光灿灿的大元宝,明卉做梦都能笑出来。媅

    庸俗?

    那就让这庸俗来得正勐烈些吧,她能承受!

    那被染色的汗血宝马,明卉虽未亲眼见到,但是能被同样养马的黄财主买下来,可见那染色的程度已可乱真,这样的马,是不能再以毛色来判断的,只能让真正懂马的人来判断。

    还有谁呢?

    明卉忽然想起还在马厩里正准备和马儿义结金兰的小慧慧。

    这孩子虽然没有得到父亲的亲传,但她天生就有与马亲近的能力,说不定就能认出那匹马呢?

    明卉立刻来了精神,让红笺去把小慧叫了过来。媅

    小花生的这个妆,自从过了明路之后,明卉便有意无意地做了改动。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易容本事出神入化,真若是藏不住,就让他们认为,她只是懂些皮毛而已。

    因此,小花生的相貌与初时已有不同,初时就是个娃娃脸,略显阴柔的少年,与明卉本人并不相像,而现在,少年还是那个少年,只是与明卉有了两三分的相像。

    这种变化是潜移默化的,每天改变一点,飞鱼卫的人每天都会见到花生,每天见到的花生他们全都认识,因此,他们并没有感觉到花生的变化。

    当然,飞鱼卫里真正见过明卉的并不多,明卉给花生做出这样的改变,其实真正防的,只有纪勉一人。

    让纪勉知道霍誉有个擅长易容的老婆,可不是好事。

    明卉一袭男装,小慧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那日带她来这里的哥哥,她很喜欢这个哥哥,哥哥送给她一块绣花的手帕,还让她住在养大马的屋子里,每天都有白面包子吃,还有精米煮的粥,和她一起住的红笺娘,还有不迟姐姐,给她送来好多干净的衣服,没有补丁的。媅

    明卉打量着小慧,小孩子就是缓得快,也不过短短几日,这孩子的小脸上就有肉了,白里透红,如果忽略那颗刚刚长出一层小绒毛的脑袋,这孩子是个美人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