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白马王(三)

作品:《仙魔狂澜

    冷漠的气氛戛然而止,凌风松了口气,似乎压在心口上的重石终于卸了下来。这下一次杀了七个人,凌风顶住了很大的压力。

    白马在马棚里,看到了凌风,扑哧扑哧的点了点头。

    “你就是白马王?”凌风走到白马王面前,质疑的问道。

    白马王不知道凌风是什么人,但是从凌风身上找不到坏人的气息,便轻轻的点了点头,又冰冷的问道,“你是谁?”

    “伏魔派弟子,”每每说道自己的出处,凌风便好不自豪。

    白马王果然一愣,又抬了抬头,看了看凌风,说道,“有什么事吗?”

    白马王的冷漠倒让凌风倍感吃惊,本来以为救了白马,他应该对自己的态度好些,可是依旧面无表情,一副水火不容的样子。

    “哎!”凌风有些不满,说道,“我救了你唉,你怎么这副冰冷的摸样。”

    白马王不动声色,抬起酒葫芦往嘴里倒,可是却什么也没有倒出,原来酒葫芦里面已经空了。

    凌风皎洁一笑,蹲在白马王面前,顿时,一股马臭味扑鼻而来。凌风憋了口气,笑着说道,“没有酒了吧,不如去我那里,保证让你喝个够!”

    白马王看了看凌风,眼中的光彩一闪而过,似乎对凌风还有些不信任。

    “恩~~!”凌风看了看马棚里的白马,笑嘻嘻的招了招手,又说道,“你这个小白啊,竟然突然间就跑掉了,真不够意思!”虽然是在对白马说话,其实是给白马王听的。

    白马王明白了其中的意思,这才知道凌风就是上次租赁白马的客户,便起身走到马棚,将白马带了出来,说道,“走吧,去哪里喝酒?”

    “这就对了嘛!”凌风得意的说道。刚走出篱笆,凌风又停了下来,神秘兮兮的对白马王说道,“等一下,还有事情没有处理!”说罢,轻轻念了口诀,那几具尸体下的土地突然翻了过来,将那几具尸体掩埋上了。

    “完工!”凌风轻松的拍了拍手,没有顾及白马王惊讶的目光,哼哼唧唧的走了。

    到了客栈,凌风让小二打了桶水,又施展御水术,将白马王清洗的干干净净。

    而后又施展御水术,将白马王的衣服弄干净。等白马王收拾好了,转过身来,凌风不禁呆住了。

    此时的白马王,衣衫洁白,面孔如玉。一缕秀发飘在额头,嫣然一个风流公子的摸样。

    “哇塞!这修仙界不仅女人长得美,就连男人都帅的掉渣!”凌风喃喃自语道。

    “早就听说伏魔派是个大派,只是没想到伏魔派竟然能够运用五行之术!”白马王对凌风没有了顾忌,也对凌风有了了解,便不可思议的说道。

    凌风点点头,谦虚的说道,“我这五行之术还练得不到家,真正的五行之术博大精深,就连伏魔派也没有!”

    这倒是实话,虽然五行之术在整个修仙界很难凑到一起,但是真正的五行之术却并不像凌风的那样浅薄。

    “对了!”凌风又问道,“你是怎么驯化那些白马的?”

    白马王顿了顿,说道,“我也不知道,只是天生就能够和白马沟通。所以,驯化白马对我来说是很容易的事情!”

    凌风暗自咂舌,早就听说修仙界能人义士多的是,只是这能够和畜生沟通的还头一次听说。可是却不明白白马王为什么只和白马沟通,便问道,“你为什么不驯化黑马呢?”

    “因为我没办法和黑马沟通,黑马的语言我不懂!”白马王轻描淡写的说道。

    这倒是奇怪了,凌风心想,难道这马族里面也分地域语言吗,不同毛色的马匹,说着不一样的语言?

    正聊着,小二轻轻的推动了门,拿上来了各色的菜肴。

    “二位客官,尽管用,如果饭菜酒肉不够,叫我一声,我便会拿上来的!”

    凌风笑着点了点头,对这个小二的印象已经是很好了。

    小二斟了两杯酒,便转身出去了。

    这酒是这个客栈最好的,倒出来后,顿时酒香四溢,充满整个屋子。

    白马王闻到了酒香,眼睛露出一阵光彩,忙走到酒桌旁,也不吃菜,咕咚咕咚便喝了一杯。

    凌风酒量不怎么样,便拿起杯子说道,“白大哥,小弟酒量有度,不敢多喝!既然白大哥喜欢饮酒,那边喝个痛快!”

    “哎~~!”白马王忙阻止了凌风,将凌风手中的被子拿掉,换了酒瓶,说道,“我常年用葫芦喝酒,这样拿着杯子喝酒感觉索然无味,我看咱们就用着瓷瓶喝酒甚好!”

    “啊~~!”凌风眼睛睁得老大,本来酒量就不怎么样,还要拿着瓷瓶喝,便有些犹豫不决了。

    “哈哈哈哈~!”白马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将瓷瓶放在了鼻子下面,轻轻闻了闻,那种满意的表情溢于言表,说道,“既然小兄弟酒量不好,那这些酒可就都是我的了!”说罢,便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这样喝酒的,凌风倒是头一次见到。当即也明白了,什么叫做嗜酒如命!

    酒过中旬,桌子上摆放着四五个瓷瓶。凌风拿着筷子,简单的吃了几口菜,便和白马王攀谈。

    “白大哥,你在别处可有什么亲戚?”凌风问道。

    此时白马王脸色刚刚有些红润,本来干净帅气的面孔更加惹人怜。

    “亲戚?”白马王微微开口,抬头想了想,说道,“我在这里没有什么亲戚,不过我父亲临终前曾经对我说,在神族后裔圣域还有我的娘家舅舅!”

    “神族后裔圣域!”凌风失声说道,“神族后裔圣域都是神族的后裔,根本就没有凡人居住,难道你的亲戚是神族后裔?”

    “呵呵~!”白马王自嘲的笑了笑,喝了口酒,吧嗒吧嗒嘴,自嘲的说道,“什么神族后裔,人不人神不神的!”

    凌风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说道,“你既然能够听懂白马的话,说不定真的是某个神族的后裔,也许你继承了你母亲的天赋。”顿了顿,凌风又说道,“我看白家镇你也没办法呆了,为何不去神族后裔圣域看看,说不定你真的是神族后裔!”

    神族后裔,其实就是上古神仙的后人。比如说女娲后人,刑天后人、、、众所周知的,我们中华之人都是炎黄子孙。

    而且,这些神族后裔没有男女之分,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只要是有了自己的孩子,便被认为是神族后裔。

    白马王沉吟了半响,不断的默默喝着酒,眼光时明时暗,似乎有什么心事。

    凌风看着白马王,捉摸不透他心中的想法,便忍不住问道,“难道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白马王看了凌风一眼,这才缓缓说道,“其实我也想过去神族后裔圣域,只是路途遥远,何时能到达那里,真是个问题。”

    凌风坦然一笑,说道,“这个你放心,”说着,随口念道,“金子,出!”而后,一道金光闪过,桌子上赫然出现了一堆金元宝。

    白马王看呆了,凌风散发两次的耍弄法术,已经让白马王不知道他倒地是神还是人。半响,白马王才看了看凌风,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金元宝,呆呆的问道,“你、你倒地是人还是神仙啊,怎么出手就能翻地,又能变出金子!”

    凌风忍俊不禁,这白马王虽然有常人没有的天赋,可是这种夸张的表情真的很影响形象。憋了口气,凌风这才抿着嘴说道,“白大哥过奖了,我哪里是什么神仙,不过是身上有一个能够装得下天地万物的宝物。这些金子是我临走的时候掌门送给我的,但是一直以来我只喜欢用碎银子和铜钱,这些金子实在是用不上。所以,这些金子就算是盘缠,应该足够你安全到达神族后裔圣域了!”

    “给、给我!”白马王似乎有些惊讶,随即喝了口酒,再也不看桌子上的金子,严肃的说道,“不行,无功不受禄。更何况,我与你非亲非故,怎能接受你的恩赐!”

    凌风暗自擦了把汗,心想这个白马王态度变得可真快。不过看这样子,他倒也是一个坦坦荡荡之人,便笑着说道,“白大哥,你我既然已经相识,自然是朋友。更何况,我已经为你杀了人,得罪了白玉镖局,难道你还说与我非亲非故吗?难道还要我以身相许不成?”

    白马王听了凌风的话,一口酒全都喷了出来,忍不住一个劲的咳嗽,还趁机白了凌风好几眼。

    凌风忙拿来毛巾给白马王,又说道,“而且修仙界凶险难料,即使是修仙之人,也是人心叵测。如今我得罪了白玉镖局,将来就可能得罪州府!”凌风说的声色具备,仿似他的旅程真的是那么艰辛似地。

    凌风苦大仇深的叹口气,突然上前抓住白马王的胳膊,泫然欲泣似地说道,“白大哥,你倘若真的是神族后裔,那他日我便能够受到你的眷顾。倘若我真的在修仙界得罪了什么人,将来你好歹能保护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