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作品:《顶流和龙傲天的团宠妹妹

    自从搬家后,每个卧室的床都是kingsize的,两个人睡一张床也不用靠得很近,这也是最终让渺渺下定决心来跟二哥求助的缘故

    除了大哥睡相老实外,二哥跟三哥都是睡梦罗汉的现代传人。

    更小一点的时候,渺渺睡在这两人中间。

    她前脚刚睡着,后脚就被二哥的一只手臂压住了喉咙,以及一只来自三哥的腿啪叽一下的搁在肚子上,前者光打拳不打呼,后者是一边跆拳道一边打呼噜……

    震天的呼噜声,盖过了幼年版本的渺渺的呼救声。

    听说后来再大一点,三哥的鼻炎症状减轻,就不打呼了。

    只是那次午觉给渺渺留下了深刻记忆。

    当时她太小只,挣扎不起来。

    幸好没多久,大哥就打开门进来,解救了正嘤着:“窝……无法fu吸……”的妹妹。

    时至今日,渺渺看见高呼想和二哥睡觉觉的小粉丝,依然感到心情复杂。

    只想问一句,姐妹能抗住压力吗?

    想到这里,渺渺把原本就离得挺远的小枕头再挪远了一点。

    洗脸刷牙完毕,回到房间的宋流星正好撞见了这妹妹嫌弃自己的一幕:“我真想把你连人带枕头扔出去。”

    渺渺抱紧她的枕头,没忍住问了个偏离重点的问题:“为什么只扔枕头和我,但是放过我的兔兔玩偶?”

    “兔子给我留下,”宋·没人性·流星勾起阴恻恻的笑:“因为你没了那玩意会睡不着。”

    “嘶。”

    渺渺倒抽一口凉气。

    二哥让她乖乖躺下,顺便把靠近她那边的床头灯打开,然后将自己的枕头挪到最右侧,钻进被窝后背过身,让灯光尽可能的不映到自己的眼皮上,准备入睡。

    宋流星习惯把灯全关了睡觉,亮了容易睡不好。

    但是渺渺看完鬼故事后再睡的话会怕黑,得留盏灯。

    兄妹之间不是第一回 同床了,睡得很自然,不需要多话。渺渺盯着那盏床头灯氤氲开的姜黄灯光,想起一些不着边际的事,例如亲人之间明明生活在一样的环境下,生活习惯却大不相同,她和三哥就是开着大灯也能睡着的类型……

    听着二哥浅浅的呼吸声,渺渺没一会就坠进了沉沉梦乡。

    一夜好觉。

    翌日早上六点,渺渺一改以往先蹭十分钟被窝再起床的习惯,直接一个鲤鱼打挺下了床,原地蹦跳两下又摸摸后颈,确保身上没挂着奇怪的虫子后,才安心地下楼吃早餐。

    一如既往地看到大哥在厨房中忙碌的背影,让人十分安心。

    渺渺嘴边泛起微笑的同时,不禁有种想给他来一句“嗨,反贼!”的冲动。

    她忍住了。

    话说回来,渺渺实在好奇昨夜里在古代位面到底翻起了何种风浪……造反诶,这词儿她只在电视剧、历史书和小说里看过,是领兵杀进皇宫逼狗皇帝让位吗?大哥又杀了多少人?想到这里,她不禁有点惴惴不安。

    渺渺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男频小说。

    由于是原始背景的,主角杀人和队友领便当都很果断,一个天然灾害下来,好多读者熟悉的配角都死得尸骨无存,当场震撼了她。好家伙,渺渺直呼便当批发商。

    大哥昨夜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造反有风险,如果一定有人要死,那渺渺只能自私地希望不是大哥,也不是他的队友。

    她不自觉地凝望了大哥的背影好一会。

    这时,大哥转过身来,将烤好的华夫饼放到餐桌上,浇上枫糖浆,唤她过来吃早餐。

    渺渺坐下后,大哥又回到厨房中忙碌了。

    这谁看了不直呼贤惠?

    过了一会,二哥打着哈欠走下来,宋无道看他神色恹恹的,便问:“昨晚没睡好吗?”

    渺渺见状便心虚起来:“我昨晚看了鬼故事不敢一个人睡,让二哥陪我睡了。”

    妹妹睡觉要留夜灯的习惯,三个哥哥都知道。

    宋无道便说:“下次来跟我睡就好。”

    渺渺嘴上应得痛快,心中却想,不敢耽误龙傲天干活。

    试想想,大哥这紧赶慢赶的工作进度,《万界之王》的剧情展开度也就5%。而二哥碰见一个文中男配,系统就大方地给了10%,这说明什么?说明《万界之王》的全文字数恐怕是《海王》的十倍!

    再陪她胡闹,这进度还得了?

    赶紧统一万界才是正经事。

    渺渺刚想到这里,手机便轻轻震动了两下。

    她将切好的华夫饼塞一块儿到嘴里。

    《宋无道》

    [原来昨晚妹妹叫住我,是想我陪她睡觉……]

    [不过我本来也有事。]

    [不行。]

    [越想越不高兴]

    [唉,不过我年纪大了,再和妹妹一起睡觉也不合适……要是我是姐姐就可以一直抱着妹妹睡觉了吧?能不能在其他位面搞点变性的药……”

    “咳咳咳咳!”

    渺渺差点成为今年第一个被华夫饼噎死的人。

    只是那尚未成真的打脸光环预警,就像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渺渺忧心忡忡。

    第39章

    福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任纯萱这转校第一天过的,就是上述内容。

    转校后发现和以前很喜欢,却因为自己办事不仔细弄哭了的小表妹重归于好,是福。

    任纯萱在回家时会特意绕远路,一来是不想面对家人,二来是绕过一个小公园,那公园里凑巧种了一种叫醉鱼草的植物,花朵是一串的紫色,在争妍斗丽的花花草草中,它算是长得比较低调的,然而却是她特别喜欢的植物。

    原因就是这花特别招虫子。

    它旁边种的榆树,也是同样的招虫神物。

    不过榆树招来的,时常是食叶害虫,对此任纯萱也没多大办法,就只能像纪录片的摄影师一样——好看吗?好看就多看两眼,别影响大自然的规律。

    这“风水宝地”,是任纯萱搬到附近第二天发现的。

    放学后,她如常绕到这公园,绕了大半天,只发现了寥寥三四只虫虫,她疑惑之下,十分自来熟地跟公园里的大爷大妈搭话。可打听了一番,也没打听出异样,市里没派人来灭虫哇。

    任纯萱在公园里惆怅地兜了一圈。

    那感觉,就跟回到自家野区,发现野怪一个不剩一样。

    空落落的难受。

    没虫子撸了,任纯萱只好打道回府。

    这是祸。

    自打弟弟出生后,任纯萱就成为了家里的二等公民,只有在拿了成绩单回家时会得到父母的认可——任父是入赘的,在老丈人面前抬不起头,惟独在重男轻女这件事和老丈人达成了共识,彷佛只要强调男人的重要性,他这个倒插门的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

    任纯萱拥有古早小言里女主角典型特质,打不死的野草精神。

    爹不亲娘不爱,她依然发光发热。

    有自己的喜好,也会在遭遇挫折时难过,但一时的失败只会让她感到失落,绝不因此放弃。

    昨日,任纯萱就因为在公园没看到漂亮特别的虫子,回家后被父亲痛斥她一脸晦气,影响他的财运。她跟着叹了口气:“爸爸,我们的运气可能是一脉相承的差啊。”

    任父气结:“你倒霉就倒霉,别掰扯老子!”

    任父看女儿不顺眼,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别人长辈拿子女撒气,子女都是乖乖听着认错,只有诚惶诚恐的份,满足了他做大家长的威严。这丫头倒好,跟她说什么她都乐观,让他怀疑她是成心膈应自己的:“我告诉你,你现在的学校学费可贵了,学习别掉链子。”

    也就学习好和长得不错这两点能给他长脸了。

    说到学校,任纯萱眼睛一亮:“对了爸,我在新学校见到表妹了,就是以前被我不小心用虫子吓得从二楼楼梯滚下来的那个小女孩,大伯他特别可爱的女儿……”

    任父脸一冷。

    “别提你大伯,”

    以前宋文成是他们一系最出色的,让觉得自己靠女人的宋武就很自卑,不知如何去面对大哥,就想在小辈上找补,可更让宋武就心里泛酸的是,他嫂子一生就是三个儿子,就他只有一个赔钱货,他也不好嫌弃妻子,得指着老丈人提携呢。

    于是可劲儿的拿任纯萱跟那个小胖墩比较。

    后来发生赠虫事件,小胖墩就不愿意见她了。

    再后来,就是大哥家道中落,他也去了别的城市发展,避开这一家子麻烦

    父母双亡,两边祖辈又死得早,要不是宋无道成年了,那就是四个小屁孩等着监护人接手,他可不想惹上这种烫手山芋。

    导致这些年来,逢年过节任纯萱念叨想见小表妹,都要挨亲爹的骂。

    也不知道那小胖墩给她上的什么迷药。

    “不就小时候在一起玩过吗?用得着年年惦记,我交那么昂贵的学费是想你去多结识点我做生意用得着的关系,少跟你大伯家来往。”

    宋武就把嫌弃写在脸上了。

    他等着女儿生气委屈,就又有正当理由训她。

    任纯萱却说:

    “放心吧爸爸,所有同学都会是我的好朋友!”

    “我对大伯家没兴趣,我只喜欢表妹!”

    说罢,听了一耳朵难听话的任纯萱就朝气勃勃地回到房间,独留下一脸懵逼的爹。

    怎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