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少追妻,盛婚秘爱 第37节

作品:《权少追妻,盛婚秘爱

    “给我。”男人脸色一变,声音又低又沉,把苏思琪吓了一跳,乖乖的递了过去。心里却是有些不舒服,她不是不懂事的人,哪里敢真的接贵人的电话,只是逗一逗他,结果贵人不经逗,那脸黑得跟锅底似的!不就是怕她接了林妙儿的电话嘛!

    电话果然是林妙儿打来的,问沈孟青周末有没有空,有部新戏的首映式想要他一起去。

    沈孟青稍一沉吟,说他考虑一下吧,不一定有时间。又闲扯了两句,就把电话挂了。

    苏思琪坐在沙发上,低头玩手机,想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可男人还是在她脸上捕捉到了一丝小委屈,他坐下来没话找话:“周末有个首映试你要不要去?”

    苏思琪没抬头,淡淡的说:“又没邀请我,我去做什么?”

    “听说很多明星都会去,要不要去瞧个热闹?”

    一听这话,苏思琪有些动心,明星们可不是随便就能看到的,她问:“是哪部戏的首映?”

    沈孟青说:“我也没记住,反正是这个周末上映的,上网一查就知道了。”

    苏思琪还真的查了,居然是《午夜歌声》,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里面的男主角段荣飞是她的偶像。

    她关注这部戏很久了,想着首映的时侯一定要去看,结果前一段太忙给忘了,没想到沈孟青却把大好的机会推到她面前。可以亲眼见到偶像耶,如果让萧筱知道,一定眼红死了!

    她不再犹豫,心花怒放的说:“好啊,周末我有空的。”

    “行,到时侯我让人给你送邀请函。”见女人情绪雀跃起来,沈公子趁机提要求:“现在做饭去吧,我饿了。”

    苏思琪早把刚才的不快抛到脑后,腆着脸说:“要不,你请我到外边去吃大餐吧!”

    男人眉毛一扬:“凭什么?”

    “凭你在我这里打搅这么久,”苏思琪振振有词:“就该请我吃饭。”

    男人指着脸上的伤,更理直气壮:“凭我这伤,你就该给我做饭。”

    “冰箱里的食材估计也就能做出一两道菜来,你可别嫌菜少不够下饭的。”

    “还行吧,”男人扳着手指头慢条斯理的数着:“一个青椒炒肉,一个拍黄瓜,一个小炒南瓜丝,再加个紫菜蛋花汤,三菜一汤,也就差不多了。”

    苏思琪眨了眨眼睛,敢情这位爷不但翻了她的冰箱,还看了储物柜,那包紫菜他要不提,她自己差点都忘了。

    既然贵人都点菜了,她也不好再推辞,好在都不是什么难做的菜。

    猪肉拿出来解冻,煮上米饭,青椒和小南瓜切丝,黄瓜拍碎拿糖和醋腌着放冰箱,到吃的时侯再拿出来,绝对的清脆爽口。鸡蛋打在碗里,一回头见男人倚在门边,不客气的将碗送到他手里:“麻烦你了。”

    男人倒是顺从的接过去,却问她:“要怎么弄?”

    得,忘了贵人十指不沾阳春水,苏思琪只好耐着性子教他怎么把蛋打碎,沈孟青一学就会,很快就做得象模象样了。苏思琪捏了捏水池里的肉,感觉软了,赶紧捞出来切片。然后起油锅,炒青椒,下肉片,一顿翻炒,辣味和肉香结合在一起,满屋飘香,让人垂涎欲滴。

    不到半个小时,三菜一汤就上了桌,苏思琪估计这是沈孟青吃过的最粗茶淡饭的一次,可是贵人并不嫌弃,吃肉喝汤,一点也不含糊。平日里聚餐,他总端着架子,说话少,吃的也少,用一种睥睨天下的姿态,淡漠的看着他们这些满嘴油光的凡夫俗子,以显出他的不同凡响。但现在,他低着头,大口扒饭,吃着家常菜,嘴角泛着油光,似乎已经走下了神坛,成为普通大众,倒显得真实许多。

    沈孟青突然眼皮一抬,眸中光芒一闪:“你老看我干嘛?”

    苏思琪问:“我这手艺还行吧?”

    “还行。”

    “要不,”苏思琪腆着脸笑:“你投个资给我开一饭馆得了。我也创个业。”

    男人轻笑一声,“你还真敢开口!”

    “怎么不敢啊,”苏思琪说:“甭管多豪华的馆子,也没见你吃得这样欢过,证明我的手艺不比那些大饭店的差呀!”

    “那是因为你这里没得挑,拢共就三四道菜,集中在一起就显得我吃得多了。”

    苏思琪撇嘴,什么呀,明明就是她做的菜好吃,还死不肯承认!

    “你真的想开饭馆?”大概是她不说话,沈孟青问了一句。

    苏思琪笑了笑:“骗你的,开饭馆累死了,要开我就开个花店,每天对着一屋子姹紫嫣红,空气里暗香涌动,想一想都觉得很惬意。”

    沈孟青突然哼了一声:“一个连月季和玫瑰都分不清的人,还想开花店?拉倒吧。”

    苏思琪倒是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我分不清月季和玫瑰?方卓越告诉你的吧?”

    沈孟青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没答她。

    吃完饭,苏思琪在厨房里洗碗,心里却犯了嘀咕,饭也吃了,茶也喝了,他还不走,难道又想在这里赖一个晚上?

    他在这里,她就得象个小媳妇似的侍侯他,一天三餐,少一餐都不行,大热的天,中午得赶回来,晚上还得睡沙发。凭什么在自己的家里,她还这么不痛快!

    不行,她可不想再侍侯了,说什么也要让他走!

    偷偷伸了脖子往客厅里瞟了一眼,男人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看电视,两条大长腿搭在茶几上,还抖来抖去,悠闲得跟大少爷似的,哪有半点要走的样子!

    苏思琪在心里喟然长叹,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做完事情,她深吸了一口气,打起精神去客厅和贵人斗智斗勇。

    装做很随意的样子,把搁在沙发上的包拿起来,“走吧,我送你回去。”

    若是别人可能就顺势起身跟她走了,可沈孟青不是别人,他只是懒懒的指了指脸上的淤青,“这样子能出门吗?”

    要等这块淤青完全消失,至少得三五天到一个星期吧。难不成贵人真讹上她了?

    苏思琪在心里叫苦不迭,她这是什么命哟,辛辛苦苦上班,下班还要侍侯一位大爷,难道是上辈子欠他的吗?

    不是上辈子,她心里很明白,是这辈子,就冲沈孟青帮过她的那些事,别说侍侯三五天,就是三五个月那都是应该的。

    她想了想,说:“你连换洗衣服都没有,大热的天,在我这住得也不舒服啊!”

    贵人抬了抬手指,指着卧室,苏思琪心里一咯噔,赶紧走进去,一下午都呆在卧室里,她怎么就没发现墙边多了一个行李箱呢?

    苏思琪看着那只大箱子欲哭无泪,怪不得他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敢情是做足准备了。

    第63章 她高兴就好

    无论苏思琪怎么愤懑不满,沈孟青在她家盘踞下来已成事实。之所以用盘踞二字,是因为她觉得沈孟青这是赤、祼祼的土匪行为,跟他平时冷傲高贵的形象完全沾不上边。

    明明赖在她家里,还诸多挑剔,不是嫌沙发不够软,就是嫌床太硬,不是嫌家里阳光不够充足,就是嫌卫生间太小。

    苏思琪很想回他一句:嫌不好,立马走人啊!放着自己的大别墅不住,硬挤在她这小窝里干嘛?

    洗了碗出来,苏思琪瞟了一眼客厅,贵人居然没在,正奇怪,一伸脖子瞟到阳台上的身影。

    她慢慢的踱过去,夕阳夹在楼宇中,正缓缓西沉,瑰丽的色彩镀在云层上,染红了半边天,堆锦一般绚丽多彩。

    风夹着城市蒸腾的热气,扑在脸上和身上,并不是太舒服,男人的白衬衣被吹得鼓起来。

    白衣胜雪,自有一种淡雅的贵气。

    苏思琪见过太多男人穿白衬衣,都是所谓的精英,可在她眼里,他们跟西餐厅的服务生,发廊里的发型师没什么两样,总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只有沈孟青是个例外,他能将白衬衣穿出另一种散漫的味道,优雅而贵气。

    苏思琪突然怔住了,这一幕象似曾相识,她不记得在哪里见过,又仿佛只是幻觉,大概因为太熟悉,所以产生了幻觉。

    走近了,才发现他在抽烟,淡蓝色的烟雾扶摇直上,慢慢消散在空气里。

    俯瞰脚下,车流如河,行人如蚁,芸芸众生,皆有百相。苏思琪倚在阳台边,静静的看着楼下经过的陌生而模糊的面孔。有时侯她闲得无聊,也会在这个时侯站在阳台上吹风,看着底下的行人和车流发呆。

    突然觉得男人温热的大手在她头发上摸了摸,一抬眼,撞进男人温和的笑容里,苏思琪怔住了,她很少见到他这样明朗的笑容,嘴角微勾,笑意便从嘴边一路延伸到眼底,如沐春风,刹那间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他在她头发上揉了一把,声音柔柔的,象是带着一丝宠溺:“又发呆了。”

    苏思琪如坠梦境,愰惚间又产生了幻觉,竟然揽住他的腰,傻呆呆的冲他笑。

    男人慢慢低下头来,温热的气息喷在她脸上,一下倒让她惊醒过来,慌忙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想干什么?”

    男人一脸轻风云淡,他直起身子,弹了弹烟灰,淡淡的说:“你揽着我做什么?”

    苏思琪满脸通红,大概是站在这样高的地方,被这漫天云霞摄了心魂,所以才一时意乱情迷。最可恨是这个妖孽,谁让他冲她笑的?

    这一刻,苏思琪有些明白为什么沈孟青这么不好侍侯,还是有女人成群结队的往他身上扑,那双眼睛真真是勾魂夺魄,稍有不慎就陷进去了。

    还好,她悬崖勒马,保持住了理智。

    答不出来,她只好快快的进了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慢慢平复狂乱的心跳。

    一直到可以若无其事了,她才走出来,沈孟青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她出来,说:“泡杯茶来。”

    苏思琪撇了撇嘴,偷偷做了个鬼脸,到厨房里去泡了两杯茶,刚走到餐桌边,就听到敲门声,她看了沈孟青一眼,贵人坐得四平八稳,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她只好把茶杯放下,自己跑去开门。

    始料未及的是,门外竟然站着陆天臣,他一只手里捧着一盆花,另一只手里提着一个哈密瓜。很平静的跟她打招呼:“思琪。”

    苏思琪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的心又慌乱了,她站在门口,有些不知所措,“你,你怎么来了?”

    “这盆花放在我那里养不好,还是送回来给你吧,”陆天臣又把提哈蜜瓜的手扬了扬:“楼下买的,我记得你喜欢吃。”

    “站在门口做什么,进来啊,”沈孟青悄无声息出现在门口,笑模笑样的接过陆天臣手里的哈蜜瓜:“来就来嘛,还这么客气。”他把哈蜜瓜往苏思琪手里一塞:“切好先放冰箱,过几分钟再拿出来,保证好味道。”

    陆天臣没想到他在,一时间傻在那里,脸色也不太好看,过了几秒钟才问:“你怎么在这里?”

    沈孟青说:“我一直都在啊。”

    陆天臣便去看苏思琪,苏思琪一个头两个大,抱着哈蜜瓜往厨房里逃:“我先去切瓜。”

    沈孟青看着那盆花:“你送花怎么连盆一起送啊?抱在手里不沉吗?”

    “是思琪送我的花,我养不好,所以又送回来。”

    沈孟青哦了一声,把花接过来,“那行,我替她收下了,这种事你打个电话我叫人去拿就行了,大热的天还麻烦你跑一趟,那个,你还有事?”

    陆天臣本来是不打算进去的,看他这得瑟劲,忍不住又改变了主意,哼了一声:“我大老远送东西来,门都不让进,这不是待客之道吧?”

    沈孟青只是笑:“你确定要进来?”

    “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怎么就不能进来?”

    “行,”沈孟青侧了身子:“你进吧。”

    苏思琪在厨房里切瓜,心神不宁,怕他们一言不合打起来,又想着是不是要把刀都藏起来,一不留神就切到手了,不由得惊呼一声。

    外面的两个男人听到声音,不约而同冲进厨房,沈孟青跑在前面,一眼就看到苏思琪指间流血,沉着脸训斥她:“多大的人了,怎么一点小事都做不好?”

    陆天臣则是满脸关切,“思琪,不要紧吧,要不要上医院?”

    两个男人,两副不同的面孔,两个不同的态度,一个盛气凌人,一个贴体温柔,若是让苏思琪再挑,她一定毫不犹豫再挑陆天臣。

    还在愣神,沈孟青已经将她扯出去了,从抽屉里找出医药箱,用碘酒消了毒,包上止血贴,说:“行了,一边呆着去。”也没再管她,自己走到厨房去收拾烂摊子。

    陆天臣说:“都怪我不好,早知道就不送瓜了。”

    “怎么能怪你呢,是我自己不小心。”苏思琪觉得和陆天臣单独坐着有些尴尬,说:“我去给你彻杯茶。”

    “不用,不用,”陆天臣叫住她:“你手伤了,我自己去。”说完就真的往厨房里去了。

    苏思琪见他步子迈得又快又急,知道他也有些不自在,便随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