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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

    这样的美色当前,作为一只色.狼,如何能放过?

    等他亲下去才发现,他现在可是狼形,一亲下去,整个舌头可以把任榆脸都舔干净了。

    不过……可以试试?

    反正小榆仔没醒,朗稔恶趣味的想,然后他真的吐出舌头舔了舔任榆,这下可好,正好把任榆舔醒。

    害怕被揍的朗稔立刻变成人形,然后在任榆将醒未醒中含住对方的唇。

    任榆彻度睁开眼,一睁开就看到朗稔对自己耍流氓。

    丝毫不觉得浑蛋耍流氓的朗稔松开任榆,看到后者唇色变得更中红润里,眼里闪过满意:“醒啦?”

    “感觉怎么样?”

    任榆忿忿擦嘴唇,抑制住想揍朗稔的冲动,恶狠狠的说:“不怎么样。”

    朗稔:“……”

    片刻后,朗稔哈哈大笑:“我的小榆仔啊,我可没问你我亲你亲得怎么样,我是问你身体……”

    “滚!”寂静的树林里,被一道羞愤的怒吼打破。

    好不容易将任榆安抚好,朗稔遗憾的想,本来还想着任榆醒来像昨晚一样对他撒娇的,结果呢。

    唉。

    任榆精神还有些不济,四肢仍是无力,他示意朗稔把他抱出去,两人出了水,任榆取出两套衣服,让朗稔自己换一套,顺便帮他换。

    期间这只狼手在他身上吃豆腐他也没心思管,反正说了对方也不听。

    再者,他也不反感这样的亲密,刚才之所以发怒也只是羞恼而已。

    当然,这样的心理活动是万万不能让朗稔知道哒。

    “这是哪?”任榆问。

    朗稔:“我随便找了个地儿,咱们先在这里暂时待着。”、

    任榆嗯了一声,也没问原因,他很清楚。

    朗稔找了处干净的地方将任榆放下:“我去收拾下屋里,咱们这段时间就住这儿。”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朗稔才把屋子收拾干净。屋里的那具尸体,他找个地方埋了,还立了个碑。

    毕竟占了人家的房,得还人家一个房才是。

    第77章第77章

    收拾一间房于朗稔来说不是困难的事儿,花了一上午收拾干净。任榆恢复些力气后,去周围采了些花来装饰。

    房子的采光还不错,头顶安了处天窗,阳光从上面落进来,细小的粉尘在光线中飞绕。

    透过这束光线,再看室内忙活的朗稔,恍惚间,任榆想,这似乎就是父亲跟他说过的人类生活。

    母亲是个温柔的人类女性,做得一手好菜,时常就他收拾房间,母亲做饭,生活得很是温馨。

    如果父亲的身份不被人类发现,大概,他们可以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在陆地。

    “采了些什么?”朗稔正在抹桌子,转头就看到任榆手捧一束花站在门口,逆着光线,他有些看不清任榆的表情。

    “不认识。”任榆走进来,将蓝白黄三色的花儿插进一个洗净的瓶子,放在阳光下,还挺好看。

    “我也不认识。”朗稔走过来,瞄了一眼,耸肩道。

    他一个大老爷儿,哪会去认识什么花儿。

    “我刚多洗了几个瓶子,咱们多插几个,放床头。”朗稔又递过来几个瓶子。

    任榆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往外走,准备再采点。

    “小心点儿。”朗稔嘱咐一句,“有什么就叫我,我来对付。”

    虽然他之前将周围检查过一遍,并没有危险,但这是末世,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任榆翻了个白眼,这只狼这是把他当瓷器吗?一磕就碎?

    等任榆采完回来时,朗稔已经彻底收拾完,他拉着任榆走到隔间:“你看,还有火灶呢。”

    火灶旁边堆有许多柴火,朗稔说:“我记得你空间里有大米吧,咱们可以自己做饭吃。”

    关于纳米空间的事,任榆跟朗稔简略的说过,当然,空间的来历以及萨比他都没说。

    “你会煮吗?”任榆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那当然。”朗稔揉了揉任榆的头发,“不要小瞧哥,哥这手艺,可是逃亡的时候练出来的。”

    半个小时后,看着一团焦黑的粥,任榆在旁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练出来的手艺?”

    朗稔:“……”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最终还是任榆煮的粥,和着肉罐头,两人把肚子都吃撑了。

    饭毕后,任榆躺在床上睡觉,精神力挥霍一空,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将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只能靠慢慢养。

    尤其是前期,他会很噬睡。多睡多泡水,精神力才能更快的恢复。

    朗稔也无事可做,抱着他一起睡。

    等任榆精神养好,再去找苏术他们也不迟。

    没有丧尸,没有丧尸动物(就算有,也是少量,轻而易举就可以消灭),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任榆做的就是吃饭、睡觉、泡水、偶尔晒太阳(萨比需要)。朗稔要做的,就是陪同任榆做他做的。

    偶像朗稔会带着任榆在山林里打野味。末世之后,大部分人类感染成为丧尸,但也有小部分人类并没有感染。

    丧尸动物亦是如此,这么大的山林,总能找到几只没有感染的动物。

    前两天,朗稔找到一只没有被感染的兔子,但这只免子愣是狡猾的很,速度也快,在朗稔未变身的情况下咻的钻进地洞。

    当时还把朗稔愣了好一会儿,兔子居然钻洞?

    果然,不管什么物种,为了生存,逼急了什么都能做。

    想着连续吃了好段时间的罐头粥,别说任榆,就是他嘴里都快淡出个鸟味,闻到罐头味就想吐。

    这个时候,他俩无比想念彭大春。

    在基地的时候,他们的伙食全靠彭大春。后者有一手好厨艺,基地里又有食源,彭大春放开手换着花样的做,直把几只养得镖体肥壮、白白嫩嫩的。

    眼见着任榆精神越来越好,可这身上的肉却越来越少,抱在怀里手感也没以前好。

    硌人。

    想到这里,朗稔更加坚定要把这只兔子给捉住的信念。

    “朗稔,你行不行?”任榆在旁边看着朗稔捣鼓来捣鼓,半天也没把那只兔子给勾出来,抱手于胸,倚在树干上,翻着白眼说。

    “都说了不要问哥行不行的问题。”朗稔稔趴在洞口,将肉罐头放洞口,就不信你丫不上勾,“否则今儿晚上,哥让你下不了床。”

    任榆:“……”

    上前一脚踢在朗稔屁股上,直将这只流氓狼给踹到地上吃了个狼啃泥,朗稔呸呸两声吐出嘴里的草,转头对着任榆忿然离开的背影低喝:“你给哥等着。”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朗稔赶紧摒住呼吸,悄悄挪动身体,目光如鹰隼般盯着洞口,就等兔子冒出头来,一举拿下。

    半分钟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