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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

    抵着丧尸脑袋将之拉出车,解决掉后,朗稔拍了拍手:“现在丧尸也这么聪明了?居然知道开车门上车并关门,有人来了还伪装起来。”

    两人对视一眼,均想到一个可能。

    ——丧尸有可能在进化。

    想起昨天那两条大蛇,任榆脸色有些不好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丧尸以及丧尸动物都进化,不知得死多少人。

    朗稔坐上驾驶位:“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咱们不用想太多。”

    任榆刚要坐上副架,朗稔喊了声‘等等。’

    接着他把自己的上衣脱下来放在副驾位的座椅上,说:“那哥们把座垫弄脏了。”

    见任榆盯着自己上身看,朗稔做了个秀肌肉的动作:“哥身材好吧?”

    “我之前猜你是头熊。”任榆坐了上去,关上车门,“我应该猜野猪。”

    “啊?”朗稔一脸蒙圈,愣是没搞懂任榆这话啥意思。

    好半晌他才反应过来,乐不可吱:“小榆仔,你直说我一句我身材好不就得了,扯什么熊啊。”

    任榆:“我是想说你长得像头猪,谢谢。”

    朗稔:“……”

    过了一会儿。

    “那野猪也挺壮实的不是。”朗稔说,“你这仍然是拐着弯儿说我身材好。”

    任榆用关爱智障的目光盯着朗稔看了好久,最后一个字没说,扔了件衣服给他。

    朗稔喜滋滋的接过,宝贝似的穿在身上。

    要找的东西都找到,自是一路返回,路过一个加油站,朗稔下车瞅了眼,没油。

    “你还有多少油?”朗稔失望返回。

    任榆摇头。

    “没啦?”

    任榆:“我又不开车,搜柴油又没用。”

    “那我们得找点油了。”

    他们照着地图又选了个方向。

    “这次可别又来什么大家伙,我可吃不消。”

    一个小时后,路过一片树林时,听到里面传来密集枪声。

    朗稔减慢车速,任榆往外看,恰好一个熟悉的凄厉声音尖叫而起。

    “啊啊啊,救命!”

    ——是付晓晨!

    朗稔猛踩煞车。

    这会儿也顾不上研究为啥会在这旮旯听到付晓晨的声音,任榆推门跑了出去。

    “付晓晨你他妈躲远一点!”苏术一枪爆了差点咬到付晓晨脑袋的丧尸,血淋了付晓晨一身,直接吓得付晓晨愣在那里,连尖叫都忘了。

    “都叫你躲远一点!”

    纪念之吼:“你脑子有坑啊?人家被丧尸抓着哪躲得开!”

    想想也是,苏术翻了个白眼,朝站在车顶射箭的唐厌吼一声:“唐子,把付晓晨那傻子重新弄车上去。”

    慌乱时期,他全然忘了唐厌是个盲人。

    唐厌可以准确的通过声音来判定丧尸移动的位置,但要通过声音判断地形,再去救付晓晨,还要预防丧尸……他不是神。

    但是唐厌是个寡言之人,他一直觉得自己在团队里没有什么用处。此刻苏术这么说,他虽迟疑了一下,仍是准备从车顶跳下去。

    “别跳,有人救了。”和他同样站在车顶的郑成功说了句。

    他抿了抿唇,刚要说话,耳边就听到纪念之兴奋的大叫。

    “小榆儿!!”

    “朗哥!!!”

    唐厌紧绷的身体缓缓松了下去。

    “卧槽,直他妈猛。”郑成功瞪大眼睛,爆了句粗。

    唐厌‘嗯’了一声:“他们是我们队里的实力担当和颜值担当。”这是纪念之说的。

    郑成功‘操’了一声,满脸叹服。

    朗稔和任榆的突然加入,几分钟之后将三十多只丧尸咔咔虐死,战斗结束。

    孟元白等人围着二人,唐厌也从车顶跳了下去。

    纪念之更是一把抱住朗哥,眼泪都飙出来了:“呜呜……吓死我们了,还以为你俩咋了。”

    “个丫头片子。”朗稔在纪念之脑袋上弹了下,纪念之立刻捂着脑袋弹开,接着蹦去抱任榆,被朗稔挡住,“小姑娘家家怎么老是爱往男人身上蹦?”

    纪念之:“……”

    “小榆儿,朗哥好残忍。”她伸出手,一脸绝望。

    任榆被逗笑。

    苏术眨了眨眼睛,忽铁低头往后退几步。

    朗稔瞧到,一巴掌把他拎过来:“你退啥退?”

    苏术和纪念之两人目光对上,同时哼一声,纪念之把脑袋转开。

    “嘿,你俩这是在我跟前上演决裂?”朗稔乐了。

    任榆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有点懵。

    “我才不跟他一般见识。”纪念之忿忿道,苏术瞪了她一眼,仍旧没吭声。

    朗稔刚要说话,一道大哭声把他们都打断了。

    旁边付晓晨扯开嗓子嗷嗷大哭:“啊啊啊,我刚刚差点被咬了!!!!”

    众人:“……”

    哥们,你这反射弧有点长啊?!

    “孟先生,不向我们介绍介绍这两位吗?”

    他们身后站着四个男人,为首的两个四十岁左右,后面两个二十多岁。

    孟元白笑了笑,指着朗稔说:“这是我们队长朗稔。”又指向任榆,“副队长任榆。”

    男人身后的年轻人疑道:“一个队里还分正副队长呀?”

    男人肘了他一下,年轻人立刻闭嘴不说了。

    “幸会幸会,我是郑国荣。”男人说,“这是我儿子,郑嘉园。”

    他又指着旁边的男人:“这是弟弟郑国华,后面是他儿子郑成功。”

    郑成功笑得有点贱,盯着任榆和朗稔的目光里满是崇拜:“唐厌说你们是实力担当和颜值担当,一点都没夸大!真是太厉害了!”

    任榆&朗稔默默瞅了眼唐厌,唐厌就跟眼睛能看到似的,咻的把脑袋垂下去。

    接着双方通了下信息。

    昨天晚上庄厉来敲门时,大家并没有开门,几句话把庄厉打发走。之后大家又商量了下,决定今天一大早就出来找他俩。

    结果出来的时候正巧遇上郑国荣兄弟俩,他们有车。不过车出了问题,孟元白对修车很有一手,上前帮了个忙。

    双方就这样谈上话,得知他们出去找人,郑国荣干脆就把他们搭上,人多找物资也更方便一些。

    孟元白他们也有代步的工具,双方互利,干脆就搭伙了。

    至于为什么要带上付晓晨,也是想带着他这么个福星,希望能遇到任榆和朗稔。

    没想到还真遇上了,可见带上付晓晨没错。

    说起这个苏术就来气:“不是让你待车上不动吗?你跑车下干什么?”

    付晓晨这会儿终于缓过来,非常委屈的说:“有丧尸爬上来,我能不跑吗?”

    他当时吓得连叫都不敢叫,嗖嗖下车就跑。

    现在想想,真是蠢得没边。

    车顶上可站着两个人啊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