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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

    幸存者越来越少,家破人亡是常事。

    就拿苏术这个一直乐观开朗的二傻子来说,他的父母在他面前变成丧尸,是他亲手将刀刺进他们的脑袋中。

    在场的人当中,大部分都经历过亲人死亡的过程。

    所以,大家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种事情没法儿安慰。

    朗稔把刀递给任榆:“给他个痛快吧。”

    任榆抬头看了看天,脑海里回想起不久前,小少年拉着他的衣袖,小小声的说:“任榆哥哥,我跟你走好不好?”

    那个时候,他为什么不答应呢。

    “我查探了,他后腰上有咬伤。”知道任榆心情不好,萨比声音也放柔了些。

    任榆低头,接过刀,噗嗤一声刺向丧尸脑袋。

    “对不起。”他附在丧尸耳边,说。

    第20章教你用枪

    任榆把绳子割断,丧尸少年倒在他怀里,他低声道:“我要找个地方把他埋起来。”

    人类讲究入土为安,而今他能做的,也就安葬了。

    朗稔:“好。”

    任榆头也不抬:“我们暂时别过,你们先到W市,我安顿好他,再来找你们。”

    “那怎么行。”朗稔还没开口,苏术第一个反对,“我们现在是一个队的,哪能把你抛下独自走,对吧,朗哥。”

    朗稔挑眉,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你一个人带具尸体怎么走?遇到一群丧尸怎么办?乖,别逞强,哥陪你一起。”朗稔弯腰把丧尸少年抱了起来,速度快的连任榆都没反应过来。

    他抿了抿唇,顿了一秒后才出声:“你们不怕吗?”

    “怕啥?”朗稔反问。

    任榆一时找不到话来说。

    唐厌忽然道:“有丧尸追过来了。”

    朗稔抱着丧尸少年第一个上了车,任榆站在原地顿了两秒,只得跟了上去。

    经过此事,车内的氛围没有之前轻松,大家都没怎么说话,气氛较为凝重。

    付晓晨边开车边说:“希望能遇到一条河。”

    葬在有水的地方,也算得上‘依山傍水’中的傍水了。

    付晓晨果然是个幸运儿,他说希望遇到一个有水的地方,还真被他们遇到了。

    他们在公路的左边发现一个小池塘,当即停了下来,在旁边挖了个坑,把丧尸少年埋了进去。

    “别想太多,他的队友们应该去了安全基地,到时候说不定会碰上。你想知道发生了什么,见了面再问。”朗稔揽着任榆的肩膀,说。

    虽然这个时候吃豆腐不大好,但朗稔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手。

    或许心情不愉,任榆并没有在意这些,只问:“你怎么知道他有队友?”

    朗稔:“哥这么聪明,怎么会猜不到?我还猜,他的队友当中应该有他的亲人。否则,以你的性子,既然认了他当弟弟,怎么会不带他走?”

    “再说,如果他没有队友,谁会无聊的不杀丧尸,反而把丧尸绑起来?”

    任榆说:“你不去当侦探可惜了。”

    朗稔嘿嘿笑了声:“那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任榆不置可否。

    过了会儿,朗稔忽然出声:“你当初为什么会离开那个队?”

    既然能认丧尸少年为弟弟,说明任榆和那个队相处过,双方感情应该还不错。

    可遇到任榆的时候,他是一个人。

    任榆将最后一捧土放了上去,他拍了拍手上的土,从纳米空间拿出两颗棒棒糖,塞了一颗给朗稔,他自己也含了颗。

    甜甜的味道顿时充斥在口腔,令他的心情稍微好了些。

    “不合。”非常符合任榆性格的回答。

    朗稔噎得差点把棒棒糖直接吞下去。

    大概是朗稔的表情太过怨念,任榆嘴角微牵:“有机会遇上,你会知道的。”

    朗稔并没过多纠结,两人回去的时候,朗稔无厘头的冒了句:“那我们呢?”

    任榆慢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朗稔是在问跟他们合得来不,他稍微斟酌了下,才回答:“除了你,都挺好相处的。”

    朗稔:“……”这刀刺得有点深。

    然而,在看到任榆笑起来时,他又觉得这刀扎下来,扎得好。

    魔障了。

    “小屁孩,笑起来才可爱。”撸了把任榆头发,朗稔率先跨过栏杆走上马路。

    任榆摸了下头发,毫无疑问扒了些泥下来。对着这一手的泥,本该生气的他,不知为何,怎么也生不起来。

    算了,任榆叹口气,追了上去。

    接下来的路程非常顺利,天擦黑时,他们的大悍马顺利到了W市。

    发出的新闻中说得很清楚,W市的安全基地建立在东区。末世前的W市一共有东西两个区,东区是军事基地,末世之后,直接变成安全基地,接纳幸存者。

    至于西区则是生活区,W市大部分的丧尸以及丧尸动物都在西区。

    进城之后有两条主干道,一条通往东区,一条通往西区。

    西区的主干道路口人为的立了道铁栏。

    当然,这并不是阻拦丧尸,而是为了提醒到达的幸存者,不要傻不拉几的往西区走。

    透过铁栏,可以看到西区的主干道上杂乱无章,隐约可见许多人影晃动。

    肯定不是活人。

    反观东区的主干道,街道两边干净的多,丧尸也少得多。

    它们站在原地望着天空思考尸生,咻的一声,任榆所在的大悍马飙过来。于是,它们大概知道什么是尸生,甩着乱糟糟的腿,追着车屁股猛跑。

    任榆等人本想大度的放过了它们,可惜后者有点执着,无奈之后,朗稔只得开枪将它们点射。

    射击的时候他还教任榆怎样瞄准敌人,一枪致命。

    “首先,手要稳,其次,目光要锐利。你就把它当作你的食物,想着一枪打过去,中了,你就有吃的。没中,你就等着喝西北风。”

    不知道被动接受教育的任榆是什么心情,反正围观的众人听完朗稔这翻话,一个个狂抽嘴角。

    “试试。”朗稔把枪扔给任榆。

    任榆接过枪,支了个脑袋出去,正要朝一个丧尸打去,心脏猛的一缩。手中枪转了位置,砰一声,打中从旁边墙角处扑过来的一只丧尸狗。

    这一枪并没有打中要害,却也让丧尸狗的速度受了影响,朗稔立刻抓住任榆的手再度朝丧尸狗打了一枪。

    接着又转到最初方向,朝那只脚下犹如装了风火轮的丧尸送上一枪。

    丧尸脑袋开了朵花,很是不干的倒了下去。

    朗稔乐了:“都他妈成丧尸了还跑这么快,生前是跑步健将么。”

    “我不管它是不是跑步健将。”任榆说,“现在,能不能放开我的手?”

    朗稔显然是好了伤痕忘了疼,他不但没放开,还得寸进尺的在任榆手背上搓了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