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好丈夫 第127节

作品:《九十年代好丈夫

    他苦笑了一下,“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情况,规模过度扩张,手里除了贷款就是贷款,银行那帮人现在见了我都躲着走。”

    宋明哲一摆手,“钱的事儿不着急,你什么时候赚钱了什么时候还。”

    徐乔眉开眼笑,一副得逞的样子,殷勤地为宋明哲夹菜,嘴也很甜,“那就谢谢哥了。”

    宋明哲分辨得出真笑和假笑,徐乔明亮的黑眼睛里毫无温度。

    没关系,总有一天,徐乔会看懂一切。

    第141章

    宋明哲很清楚徐乔现在处于应激反应期,整个人就像一张绷紧的弦,他稍微一个把握不住尺度,对方就有可能崩溃。

    他得给徐乔习惯和适应的过程,因此言谈间多有宠溺和哄着的意思,温柔小心的语气让张朋难以置信眼前的人是宋明哲。

    吃过早饭,两人一块儿去地下室切割原石,不出所料,徐乔最看重的那块儿切出来竟然是罕见的红翡,“万翠易得,一翡难求”尤其是种水俱佳,色泽浓郁的红翡,可遇不可求。

    徐乔从公盘上挑选的料子绝大部分都切涨,只不过涨多涨少的区别,宋明哲也大方,“小乔,这次在公盘上收获颇丰,你的功劳最大,这块儿红翡归你了。”

    宋明哲的大方并未让徐乔有半分感动,他知道宋明哲不做亏本买卖,他付出的一切早晚要收回利息,但面儿上的功夫还得做,推脱一番,收下了。

    从宋明哲家里出来,徐乔面无表情开着车,才刚上午十点来钟,已经骄阳似火,热得让人生畏,他把空调温度开到了最低。

    衣兜里手机发出震颤,老婆的来电,徐乔按下接听键,苏清越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

    “几点回。”

    “马上到家。”

    一问一答,两个人的语气都很平缓,苏清越没有了徐乔第一次夜不归宿时的情绪激烈,徐乔的语气里也没有上次那样诚惶诚恐又怕又愧。

    徐乔回到家里,屋子里空荡荡的,苏清越没有像上次一样,坐在沙发上等着兴师问罪。

    苏清越那样骄傲的人不会在同一件事儿上歇斯底里第二次。

    沙发上似乎还残留着独属于老婆的温热气息,徐乔鼻腔酸胀,眼泪开始一点一点洇出,渐聚成越来越大的水滴,徐乔抬起头,努力把水滴收了回去。

    他知道苏清越一定是误会了,前几天的情绪失常,又只肯和许明砚说不肯和她说,加上这次的夜不归宿,可真是歪打正着,完美的因果关系。

    这一天起,夫妻两个人陷入了冷战,苏清越不问,徐乔也不解释,甚至时不时故意给苏清越制造一些似是而非的误会。

    实际上,他整个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扩张自己的商业帝国,悄无声息地渗透到宋明哲的翡翠圈子。

    让徐乔吃惊的是苏清越竟然开了家影视娱乐公司,开始拍什么偶像剧,也好,她本来就喜欢看偶像剧,喜欢浪漫的爱情童话。

    可世上那有什么爱情童话,也就是在书里和影视剧里自我意淫一下罢了

    心理的压力和苦闷以及自我厌恶、自我唾弃等各种复杂情绪让徐乔整个人开始日渐消瘦,他不想让苏清越看出来,给自己开了抗抑郁和抗焦虑的药物缓解。

    许明砚注意到儿子的变化,问他怎么回事儿,徐乔骗他说夫妻闹矛盾,心烦,想和苏清越离婚什么的。

    许明砚问儿子是不是外面有人了,徐乔的回答模棱两可。

    许明砚是过来人,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家庭的重要性,苏清越虽然各种霸道,但对儿子绝对是真心实意的,本身有本事却肯在儿子一无所有的时候嫁给儿子,这是任何女人都比不了的。

    他劝徐乔,“乔乔,不要走爸爸的老路,一时的新鲜刺激过后都是虚无,等你到了爸爸这个年龄,就会明白你和清越这种一路互相扶持走过来点点滴滴才最是珍贵,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徐乔不耐烦,“你自己千帆过尽了,我还什么都没经历呢,不要跟我讲大道理,跟这儿唱高调。”怼得许明砚哑口无言。

    许明砚又提醒徐乔,说他和宋明哲最近走得太近了、太频繁了,徐乔说:“你是不是觉得我身边的男人都是同性恋,那我干脆别交朋友了。”

    宋明哲看着徐乔每天精神紧绷,那怕是偶尔不经意碰触他一下,对方都下意识打冷战,仿佛惊弓之鸟,宋明哲知道他和徐乔的结局已经无法改变,再也回不到以前那样轻松自在相处的日子。

    母亲用惨烈的死亡把他拖入地狱,其实他也可以效仿母亲,让徐乔永远都不可能忘记他。

    但,他舍不得呀,就当给自己积点儿福德,他希望人真的有来生,若来生徐乔仍旧是男人,他就做女人;如果徐乔是女人,他就做男人。

    所以,结束吧。

    就像一阵风,吹过名为徐乔的池塘,泛起涟漪,但终归会恢复平静。

    ……

    周五下班前,宋明哲打电话约徐乔出来。

    “小乔,一会儿直接来兰庭会所吧。”

    半晌,徐乔说了一个字,“好。”

    徐乔感觉宋明哲已经越来越按捺不住要摊牌了,最近约他的频率越来越高,虽然举止有分寸,但言语间却不像以前那样收着了,总是喜欢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

    徐乔深吸了一口气,从办公桌抽屉里扒拉出白色药瓶,倒出两粒,吞了下去,转身离开办公室去停车场。

    他驱车来到兰庭会所的时候,宋明哲正站在门口等他,今天宋明哲穿得很是正式,像是出席什么重要仪式一样,就连头发似乎也精心打理过了。

    “哥,今天什么日子,打扮得这么精神。”徐乔脸上挂着无懈可击的笑容,大步走过来。

    宋明哲轻笑,“帅吗?”

    “很帅。”

    宋明哲:“像不像新郎官儿。”

    徐乔呼吸一紧,没吭声。

    “是不是很像?”宋明哲执意要得到答案,继续追问。

    徐乔沉默着,他的嘴巴张不开,仿佛说了那个“像”字,他就再也无法面对自己了。

    “先生,要买花吗?”一声清脆的童音打破沉默。

    徐乔抬起头,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小姑娘,手里捧着一束热烈鲜红的玫瑰,举到宋明哲面前。

    宋明哲只买了其中一支,放在鼻尖下轻嗅了下,折断一截玫瑰花枝,将花顺手插在徐乔的西装裤兜里,他说,“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徐乔就像被烫到了一样,伸手就要把那花扔了,被宋明哲骨节分明的大手轻轻按住,那手比上次在缅甸更瘦了,皮包骨头一样。

    “听话,不准扔,今晚一直戴着它,这是你今晚的护身符,是我不动你的理由,你若敢扔掉,我在你身上付出的本钱,一定会连本带利收回。”

    徐乔望着宋明哲,目露乞求,“宋明哲,做兄弟不好吗?我们可以联手做到亚洲首富,甚至世界首富,你明知道不可能的,为什么非要这样折辱我,也折磨你自己。”

    宋明哲笑了笑,“这些以后再谈,我今天晚上高兴,你陪我喝酒去。”

    晚饭十分丰盛,只有两个人,宋明哲却点了二十多道菜,大部分都是徐乔爱吃的,有好几道菜是从别的饭店请过来厨师特意做的。

    徐乔食之无味,宋明哲却兴致很高,拉着徐乔说了很多很多话,都是一些他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自己说够了,又非要徐乔讲。

    徐乔敷衍得随便聊了两句。

    吃得差不多了,宋明哲给两个人斟满两杯酒,道:“小乔,今天高兴,我们干一杯吧。”

    徐乔端起酒杯,却又被宋明哲伸手抢过去,笑道:“这杯我喝,刚才倒酒的时候不小心掉进食物残渣了。”

    说完把自己面前的酒杯推给徐乔,“你喝这杯。”

    徐乔盯住他,“哥,你不是打算给我酒里下药吧。”

    宋明哲:“我宋明哲言出必行,说不动你,就不会动你,你不想喝就算了。”

    徐乔端起酒杯,“我喝。”

    一仰头,干了。

    吃完饭,宋明哲又要徐乔陪他去唱歌,徐乔咬了咬牙,忍耐,再忍耐一下,要不了多久,他就不用再害怕宋明哲了。

    不能功亏一篑,绝不能!

    ktv包厢内光线迷离,映照着人也有几分不真实感,仿佛是在另一个世界,与现实割离的世界。

    徐乔还是第一次听宋明哲唱歌,低沉、磁性、很有质感的声音,客观得说,很好听。

    宋明哲为徐乔点了歌儿,徐乔唱得心不在焉,几次都滑音跑调,宋明哲却听得很认真,为徐乔鼓掌叫好。他自己唱了很多歌,最后点了一首“朋友一生一起走”邀请徐乔跟他一起唱。

    ……

    朋友一生一起走,

    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一辈子,

    一生情一杯酒。

    ……

    宋明哲唱得很投入很动情,把徐乔也代入到了情境中,唱得认真起来……

    两个人一直唱到半夜十点多,徐乔提前给郭军打了电话让他来接自己,却发现宋明哲没有叫张朋过来。

    “哥,今天晚上你喝了酒,我让郭军先把你送回去吧。”

    宋明哲摆手,“不用麻烦,给张朋打电话了,他很快就会过来,你先走吧。”

    说着话,他俯身过来,徐乔下意识后退,宋明哲却只是伸手从他西装裤兜里抽出那根玫瑰,温声道,“乔弟,永远把明哲当成是你的大哥吧。”

    徐乔:“哥……”

    宋明哲推他,“快走吧,从明天起,我们仍然是好兄弟,一切就还像从前一样。”

    徐乔拉开车门儿,就要上车,宋明哲突然叫住他,徐乔回过头。

    宋明哲的笑容在昏暗的路灯下格外灿烂亮眼,也格外温柔真诚,他说,

    “再见,乔弟。”

    徐乔挥挥手,“再见。”

    宋明哲驾驶着自己的宾利车,油门儿踩到了最大,穿过绚丽的霓虹,穿过明明灭灭的万家灯火,穿过漆黑的夜幕……

    宋明哲将一件准备好的西装外套,盖在了头上,正是当初在缅国徐乔盖他头上那件,当时他觉得像极了结婚时的红盖头。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宋明哲心满意足地飞起来了……

    落地的一刹那,他睁了一下眼睛,看到鲜红的玫瑰花儿仍旧在手里好好的攥着,无声地笑了,随后头一歪,头压住了玫瑰花,大量的鲜血流出来将花瓣染红。

    一个人的死竟然是如此的简单随意,就在昨夜他们还一起吃饭喝酒、说话唱歌,一个鲜活的人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一把骨灰,宋明哲竟然真的进了火葬场。

    丧事是张朋、唐征和老冯一起操办的,风光盛大,就像宋明哲生前一样气派,所有的人都鞠躬致敬,唏嘘不已,感慨天妒英才,宋明哲才刚刚三十出头而已!

    死了的人解脱了,活着的人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