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35节

作品:《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于是就导致,原本就因为身体不好在相亲市场上不怎么吃香的原主更没什么市场了,但唐家人又拗不过原主,于是唐佩兰过来的时候幸运的不用面对原主英年早婚的场景。

    说起来原主是在一阵心悸之后没了的,唐佩兰拥有原主的全部记忆,所以她知道原主之所以拿外甥女当借口不愿意结婚,一个是真心的想要好好抚养她长大,二个是因为原主有一个喜欢的人。

    原主有一个一见钟情的喜欢对象,只可惜,她后来发现她一见钟情的人是同村姑娘的未婚夫,并且马上就要结婚了,原主就只能将这份喜欢埋葬在心里,她的三观不允许她做不道德的事情。

    而原主为什么会心悸呢?因为就在今天她得知那个人去世了,那是一名军人,去年年初在自卫反击战的战场上牺牲的,她今天才知道是因为那个人的妻子带着孩子回来了。

    原主留下的遗愿是好好抚养姐姐的孩子卢思嘉长大,好好孝敬父母,其他就没了,唐佩兰捂着隐隐作痛的心口,心里想着:“放心,我一定好好完全你的遗愿。”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身体还残留有原主的感情,反正唐佩兰是觉得她说完这句话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仿佛身上有什么枷锁被打开了似的。

    这时候房门被敲响了,“请进,门没有关。”这具身体的母亲冯又莲推开门走了进来,也不知道她想了什么,轻叹了一口气也不说话,就这么坐在了唐佩兰的身边。

    “妈,你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唐佩兰一边缝着衣服一边问道。

    “宋景义家的人来提亲了。”冯又莲说道。

    “我知道了,等我把手上这个裤脚缝完就出去。”唐佩兰说道。

    她知道冯又莲口中的宋景义是原主之前的相亲对象,因为彼此都觉得双方很合适,因此就定了下来,只不过因为年初的时候宋景义没有假期所以订婚的事就放到了现在。

    “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要嫁给宋景义,还要带着思嘉一起嫁过去?”冯又莲又问。

    冯又莲会这么问那是因为今天上门提亲要是签应了,接下来半个月就会走完提亲,订婚,结婚的流程,容不得她反悔。

    事实上冯又莲不知道的是,现在已经容不得她反悔了,因为宋景义在询问过原主的意见之后,结婚报告都打上去了。

    “我确定,妈你就别担心我了,这件事情我早和宋景义说过了,他也同意了,并且承诺以后会把思嘉当成自己的孩子。”唐佩兰说道。

    “你根本不需要把思嘉带过去,留在家里我们还能不照顾好她吗?”冯又莲生气的说道:“难不成我们还能对思嘉不好吗?”

    “我知道你和大哥都对思嘉很好,但是我觉得我哥的女朋友好像有点意见,我上次听到他们两个吵架了。”唐佩兰这句话点到为止,他们两个因为什么事情吵架,不需要唐佩兰明说,冯又莲都能明白。

    “那你把思嘉带过去宋景义爸妈真的没有意见吗?”冯又莲叹气道。

    儿女都是债,为儿子着想的话让唐佩兰把孩子带走自然是好的,儿子和他对象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吵架了,但是私心里来说,冯又莲又希望女儿能过好,毕竟带一个孩子过去婆家人心里肯定多少会有意见的。

    唐建国和冯又莲都不是那种为了儿子就不管女儿的人,按她们的想法就是,不管儿子的对象怎么想都想把卢思嘉留在身边照顾,担心因为卢思嘉的事情影响了女儿的婚姻生活,儿子的对象要是不乐意的话大不了分家就是了,反正他们老两口有工资养得起。

    冯又莲和唐建国那是劝了又劝,偏偏唐佩兰钻了牛角尖,说什么不让带着卢思嘉嫁人她这辈子就不结婚了,讲的重一点吧,唐佩兰身体不好,性子还急,晕过几次之后他们就不得不同意了。

    当然,冯又莲和唐建国所谓的同意也只不过是缓兵之计,打的是慢慢劝的主意,想着唐佩兰的性子太倔犟了,反正她现在还没对象慢慢劝总能劝开,或者等过个一年半载大家都不愿意接受唐佩兰带一个孩子嫁过去的话,兴许她自己就想开了呢,谁知道遇上这么一个宋景义,完全不介意,所以冯又莲也只能拿宋景义的父母说事了。

    最新评论:

    【没人开炸鸡店不代表没有人会做啊,会做的怎么就一定是重生的呢,虽然女主确实不是本土的】

    【按爪爪】

    -完-

    第49章 完结

    钟兰月吃东西的时候特别可爱,吃东西的动作像一只小仓鼠一样,吃到好场

    是不是觉得这章眼熟?没订阅够一定比例, 那还得再等等哦!  “亲家可别夸了,来来来,吃菜吃菜……”

    ………

    这一天唐宋两家人都特别满意, 具体表现在宋茂实毛大秀想把婚期早点定下来, 唐建国宋茂实这边呢,因为对宋景义满意,没有多拿乔就同意了在中秋节后结婚。

    两家老人当着宋景义唐佩兰的面商量好了婚期, 时间就定在中秋节后, 刚好在宋景义的假期内, 不过具体时间还得找人看过, 老人家都姓这个,要选个黄道吉日。

    “扣扣”的敲门声响起, 门外站了一个打扮的格外时髦的女郎, 一头波浪卷发, 在大多数穿着偏暗色系的衣裳时, 这位女孩穿着一袭火红的无袖连衣裙, 连衣裙做了收腰设计,显的对方愈发的纤纤细腰。

    只不过对方身上的这一身穿着在场没有人能欣赏, 老一辈的人对这种花枝招展的女人喜欢不起来,他们那一代的思想没能转变的那么快, 而在场的两个男人都是心有所属的人。

    再说了,对方除了这身上的衣服和头发比较新奇外,单论长相还是唐佩兰更出色, 所以还真没有人觉得对方惊艳。

    “你是?”唐佩兰疑惑的问道。

    “你好, 请问这里是唐修明家吗?”这姑娘笑盈盈的问道。

    不过唐佩兰却发现对方的眼神十分炙热的看向宋景义, 哪怕对方自以为是的克制, 但是还是让唐佩兰察觉到了。

    “这表现, 莫非是女主?要不然唐佩兰也想不通还能有谁会有这个反应。

    “是的,这里是唐修明家,请问你是?”唐佩兰收拾好自己的情绪问道。

    “我叫敖春芳,是来找李淑兰的,我听说她在这里就找过来了,抱歉,我有急事找她。”敖春芳说道。

    还真是女主敖春芳找上门来了,不过她怎么会认识李淑兰呢?还用这个借口找上门来?李淑兰是唐佩兰的二哥唐修明的对象。

    “淑兰生病了在家里休息,她不是在家吗?”听到来人说是找他对象,唐修明坐不住了。

    因为今天是宋景义家上门的日子,作为唐修明谈婚论嫁的对象,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李淑兰今天会到场,只不过昨天李淑兰突然生病了,据说是吃错了东西,上吐下泻的整个人都憔悴的快下不来床了才没有来,按理说这会儿李淑兰应该是在家里休息才会啊。

    “没错啊,李淑兰的父母说她来这里了,还说是因为你们家今天有好事,很早就出门了。”敖春芳确定的说道:“这个地址还是李淑兰的母亲给我的呢。”

    “爸妈,我出去一趟,淑兰昨天晚上就生病了,我怕她出什么事了。”

    “去吧,小心点儿,找到人了回来说一声。”唐建国冯又莲都是通情达理的人,也怕敖春芳会有什么不好所以没有反对。

    “我知道了。”唐修明说完又对毛大秀李淑兰宋景义好一顿抱歉,然后才匆匆忙忙的走了。

    倒是敖春芳磨磨唧唧的往宋景义的方向看了好几眼才反应过来对在场的人说了一句:“那我也跟着去找找。”然后走了。

    敖春芳人是走了,唐佩兰眉头去皱了起来,按书中的剧情这会儿敖春芳应该还没重生吧?怎么提前了?

    唐佩兰为什么会这么确定敖春芳重生了呢?那是因为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的眼神透露的,那种愧疚,欣喜,势在必得的眼神让人想不忽略都难。

    不过这敖春芳找上门来是干嘛,她不是一重生就急着找她表嫂(宋景义他小姑)打听宋景义的情况,然后等原主病死后,请她当媒人把宋景义介绍给她吗?

    还是说敖春芳这会儿找上门来就是来确认自己的身体情况的?来看看自己是不是会和原主一样身体不好最后直接病死?

    唐佩兰眉毛都打结了:万一剧情太逆天,那她岂不是没多少时间好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好玩了,唐佩兰可不想好不容易死而复生了,没活两天又死翘翘了。

    唐佩兰还在想着呢,结果就听到宋景义这么说道:“你在想那个女人的事情?那个女人眼神不清正不是个适合来往的人。”

    “噗嗤”唐佩兰笑了,果然小说就是小说,和现实不一样,敖春芳那边走错一步,就导致宋景义对她没有了好印象,就是不知道敖春芳知道后会不会气的吐血。

    要知道书中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女主也是这么费尽心思收拾自己的,提前做好了衣服烫头发,让男主第一眼就惊艳了,觉得她和时下穿着打扮保守的女子大不相同。

    怎么讲呢,在唐佩兰穿进书里来的时候,这本《八零小娇妻》就成了一个真实的世界,而真实的世界首先就逻辑自洽了。

    这么说吧,就拿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时眼神中的势在必得,这放在两人相亲的场面上能解释为敖春芳对宋景义的印象很好,有发展下去的想法,逻辑通。

    但是你在别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冒出来,看男的的眼神势在必得,这妥妥的是来挖墙脚的啊,那还能有人对她印象好吗?那指定是不可能的啊,这人品谁敢恭维啊。

    所以别说是被挖墙脚的唐佩兰一家人了,就是宋家人都对这个敖春芳喜欢不起来,尤其是以宋景义为最。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拼命,靠着自己靠着战功,年纪轻轻就爬到团长位置的人,宋景义平时遇到这种把他当肥肉看的眼神实在是太多了,他打心眼里的厌恶这类人,只能说,敖春芳撞枪口上了。

    宋茂实毛大秀想法就比较简单了,一是不喜欢敖春芳这种直白的不会掩饰的人品,另一个就是在她们的老观念里是不喜欢外放的,太过“与众不同”的人。

    当然,穿着打扮还在其次,主要是在场的老人哪个不是活了五六十年一肚子阅历的人,觉得这个敖春芳一看就是那种不安于室的人,反正是不喜欢这样的人当自家的儿媳妇。

    尤其是在有唐佩兰看对比下,宋茂实和毛大秀对唐佩兰的好感那是蹭蹭蹭的往上在涨啊,巴不得宋景义唐佩兰现在就结婚了好定下心来。

    只能说唐佩兰一顿饭把宋茂实毛大秀吃服气了,心里对她的满意度又上升了一个台阶,这儿媳妇真不错,人长的俊,看起来就温柔又大气,行为举止落落大方的,是个动笔杆子的斯文人,而且厨艺这么好,儿子真有口福。

    回去的路上毛大秀还跟宋茂实说着唐佩兰的事,觉得这么好的儿媳妇得早点娶进家门。

    另一边吧,唐建国冯又莲也说起了宋景义这个人,对于这个准女婿的感官也是非常好,首先是因为他对卢思嘉很和善,看的出来对于唐佩兰坚持要带卢思嘉过去没有一点勉强,每次见到卢思嘉还会给她带一些小礼物,二个就是他眼里有活,肯动手。

    或者有人要说,新姑爷上门肯定是要表现一番的,但是眼里有活和眼里没活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总之唐家人对宋景义还是很满意的。

    早在食材买回来之后唐佩兰就已经找机会调换成了空间里养殖种植的食材了,加上唐佩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厨艺,对比现在人们吃油都舍不得的状况,唐佩兰做饭的时候香味飘出去之后,客厅谈话的几人就坐不住了,不停的吞咽口水。

    “小姨,好香啊。”原本还在睡午觉的卢思嘉小朋友眯着眼睛揉着咕咕叫的肚子,顺着香味来到了厨房,那小鼻子还一嗅一嗅的,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唐佩兰仔细的看了一下卢思嘉,发现她和自己小的时候长的有点像,不,应该说和他小的时候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唐佩兰心里琢磨着,或许她和原主应该是一样的长相吧?

    唐佩兰来这里之后还没照过镜子呢,所以不知道自己现在长的什么模样。

    “小思嘉这是饿了,那你坐在这里等一会儿,等菜炒好了就可以吃了。”唐佩兰把卢思嘉抱在一旁的椅子上坐好,自己则是麻利的炒菜去了。

    其实不止唐佩兰刚才打量卢思嘉,宋景义也是盯着这个以后会和自己是一家人的小女孩看。

    眼前的卢思嘉五岁大,身高一米的小不点,但是长相相当的漂亮,比宋景义见过到军属院最漂亮的小姑娘还要好看,而且秀秀气气的,揉着眼睛没睡醒的模样特别的可爱,让人心里软成一片。

    看着看着宋景义就觉得有这样一个长的像唐佩兰的女儿也挺好的,而且越看越觉得他活该就和卢思嘉是一家人。

    被宋景义盯着看的卢思嘉不自在的缩了缩,还把手都缩到衣服里面去了,等唐佩兰看过去的时候又换上了一副笑脸脆生生的喊了声“小姨。”

    唐佩兰心里一惊,卢思嘉这表现不对啊,她不会是害怕宋景义吧?那怎么行,她答应了原主一定要把卢思嘉抚养长大的,如果卢思嘉会害怕宋景义的话,那她怎么安排卢思嘉呢?还是说和宋景义说拜拜?

    当下唐佩兰把锅里的最后一个菜盛了起来,就牵着卢思嘉回了自己的房间,她得弄清楚卢思嘉对宋景义的态度,这关系着她和宋景义的关系。

    “思嘉,刚才外面那个叔叔你还记得吗?”唐佩兰轻声的询问。

    “记得的,小姨,你上次不是说以后他就是小姨夫了吗?我记得的。”卢思嘉说道。

    “那思嘉喜欢他吗?等小姨和他结婚以后你就要和小姨夫一起生活了。”

    “小姨我记得的,小姨前天不是已经问过我了吗?”卢思嘉小朋友歪着小脑袋似乎相当的疑惑,小姨记性不太好啊,才问过没两天的问题,居然又问一遍。

    “那小姨再问一遍好不好?思嘉喜欢他吗?”唐佩兰想想原主还蛮细心的。

    “喜欢的,叔叔上次还给买了礼物呢,刚才叔叔还给我吃糖了。”卢思嘉想不想的说道。

    那就奇怪了,那刚才卢思嘉怎么会一副害怕他的样子?

    “那你刚才不是害怕他啊?”唐佩兰直接问道。

    “不是呢,叔叔给我糖果我放到口袋里了。”卢思嘉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糖果来。

    卢思嘉聪明,看唐佩兰的脸色就知道她这是误会了,所以就把她藏起来的糖果拿出来了,因为唐佩兰不许她吃太多的糖果,一天只允许吃五小颗。

    作者有话说:

    本文在此完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