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2)

作品:《诸天大佬(穿越)

    元极再点头,同意阳珑的想法。

    眼看时间还早,阳珑本想去买菜,不过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

    元极,我不能给我哥丢面子,咱俩找个店多少打理一下形象吧。

    好。

    你说哪一家好?

    找网评最好的。

    有道理,是见我哥朋友又不是参加宴会,咱俩大学生,用不着过于正经了。

    嗯。

    衣服也得买两套吧?

    可以。

    你跟我去见人,这回我请,你就别跟我客气了。

    好。

    直接打车?

    我去拦车。

    我看这不太方便,改天一起去把驾照考了,买一辆车代步。

    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

    阳珑说是打理自己,其实也就是拉着元极一起把头发修了修,再一起去了几家男装店,找了几套适合年轻人又款式大方的常服。

    回家换好了以后,时间已经不疾不徐走向了十一点。

    电话再次响起,正是荆孟来接。

    阳珑拉着元极,快速地来到小区外,上了车。

    荆孟今天,也光鲜亮丽。

    阳珑坐在后面,虽然不故意打扰他哥开车,还是打量了他哥一遍。

    不算太正式的修身西装,所以显得不那么老气,是很适合二十几岁青年的打扮,发型也是很服帖的,但没做什么涂涂抹抹的,略有蓬松感,同样是适合这个年纪的。

    总体来说,如果上次跟阳珑见面的荆孟为了显出自己的沉稳可靠像个大哥,用的是比较严肃的精英风格的话,那么这一回就是跟朋友相聚的造型,不那么潮却比上次年轻好几岁的样子。

    阳珑带着点揶揄地夸赞道:哥今天特别精神。

    荆孟心情好,微微勾着嘴角说:你们俩也很精神。

    阳珑眨眨眼:那是,不能给哥丢脸嘛。

    荆孟觉得弟弟特别可爱。

    阳珑面上没显露,心里却觉得好笑。

    他哥打扮得这么年轻,就像是去见心上人的毛头小子不对,不能说像,他根本就是去见心上人的。

    他又有点感慨。

    还记得命运线里,在明哥去国外几个月后,他哥就发现了自己对对方有心动,但因为明哥那边先是误会后来又胆小忐忑总避着,他哥也误会了,以为对方避着是发现了他的心动,于是就也任由避着。

    这样的双向暗恋又双向误会,再加上一连串的事,阴差阳错地把结局搞得特别糟心。

    不过在他提出想见他哥朋友以后,他哥算是找到理由去把人叫回来了,明哥多半也接到了他哥被袭击的消息,刚好也趁机回来看看。

    他哥到底还不算太傻,知道抓住这个机会开屏一下,但愿这俩猜来猜去的能在他这亲弟弟制造的时机里,越早解除误会越好。

    最不济,也抓紧机会多打打电话什么的,能让明哥回国发展,别老犟在国外就更好。

    阳珑心里有数。

    这俩人之间可能没法立刻解开僵局,多半还得他拉一拉红线。

    想到这,阳珑的笑容微微一僵。

    他自己都没对象,就得先给他哥拉红线了

    到了私厨所在的隐秘会所,荆孟直接带着他们穿过几条长廊,来到了一个小四合院的厢房。

    进门后,坐在小沙发后面的人听见动静走过来,淡金色的头发略微晃动了一下,迎面就像闪过了一道光。

    那人朝着阳珑笑了笑,顿时有种更绚烂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朝这边伸出手,声音也很好听:你就是荆总的弟弟吧?你好,我叫明乐。

    阳珑一边打量着明乐,一边伸手跟他握了握。

    明乐的相貌比那些精修大图更好看,五官极为出众,组合在一起后的气质更是引人注目,那双眼睛里带着温柔和明朗,笑容中也是纯粹的善意。

    这大概也是他能成为顶流演员的原因,看见了真人,才知道这位的魅力。

    第一眼,阳珑就对明乐很有好感。

    特别是明乐在跟他打过招呼后,也朝荆孟笑了笑时,他闪烁的眸光中有淡淡的爱慕划过,让他在明快中又多了一丝腼腆,能让阳珑发现,他确实对他哥深有好感,而这好感恐怕比他哥那个刚开窍不久的闷葫芦要深刻很多。

    阳珑露出个特别惊喜的表情,热情地自我介绍:原来是明哥你呀!大明星!你好你好,我听我哥说过你了,你以前帮了我哥很多忙,我哥特别感激你。说到这,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道,我叫阳珑,反正我跟我哥都这都没什么执念,名字就不改了。明哥可以跟我哥一样,叫我小珑。

    明乐被他连串的感激帮忙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由又看了看荆孟。

    荆孟以为他在询问,就说:是我说的。

    明乐更不好意思了。

    阳珑发现明乐有点害臊了,觉得可以点到为止,就拉出元极给他介绍: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元极,明哥叫他名字就行了。

    明乐连忙伸手,也跟元极握了握:元极你好,我是明乐。

    元极:明哥。

    到这时,几个人就介绍完毕。

    荆孟眼里还带着笑,招呼另外三人坐下来。

    包厢里是半弧形的小沙发,每边可以坐两个人。

    阳珑拉着元极坐在左边,剩下的荆孟和明乐,就得一起坐到右边去。

    明乐看着那边的沙发,心跳得有点快。

    荆孟没想那么多,见明乐站在那里,就也伸手轻轻拉了他一把,就松开。

    别站着了。

    明乐:啊?哦。

    他紧张地坐下来。

    一时间,两边都没说话,气氛有点安静。

    阳珑干脆主动拉起话题:明哥,我在网上搜了你的资料,还看了你的电影,你的演技特别好,还有没有库存没播的影视剧?

    谈到自己的专业领域时,明乐的紧张感稍微减轻了一些,说话也顺畅了很多。

    库存的没有。他对荆孟的亲弟弟感觉不错,也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就不想他失望,补充道,不过最近有几个本子在接触我,感觉剧本还可以,我准备多看看,从里面挑一个合适的角色

    阳珑来了兴趣似的,立刻说道:真的?那明哥挑个好的早点开拍吧,最好是国内的,我也可以去给你探班嘛。对了,我研究过,现在的娱乐行业发展很快,我哥在这方面也有投资,明哥跟我哥关系这么好,要是看好哪个剧本可以跟我哥说,让我哥给你投资,肥水不流外人田,大家有钱一起赚呗。

    明乐被阳珑牵起话题,就顺着他的思考一会儿,说:国内递来的本子确实有合适的,回头我看看,可以跟荆总商量。不过探班就不用了,你还是学生,要上课的。

    阳珑笑笑:没事儿,我要是上课去不了,就让我哥替我去探班。他这么年轻天天忙公司也太累了,英年早秃就不好了,不如让他偶尔去散散心,也年轻一下心态。他又像是想起什么,明哥你都跟我哥这么熟了,就别老是叫荆总了,大家都是年轻人,总不总的我哥都给叫老了。我看你比我哥小,叫荆哥荆孟哥都行,要是觉得朋友不好这么叫,就直接叫名字,要不然取个绰号,阿荆阿孟小荆小孟都行,反正我哥不介意的,是吧,哥?

    连串的话轰炸,明乐的情绪一直在羞窘、高兴、慌张之间徘徊。

    现在一听阳珑询问荆孟的意见,忍不住又看向了荆孟。

    荆孟笑笑:是,不介意。他对上明乐有点窘迫的眼神,安抚说,真不介意。我们是朋友,你怎么叫我都行。

    明乐的心里漾开喜悦,鼓起勇气,说:荆总比我大,我就叫荆孟哥吧。

    姓荆的人很多,比他大的人也很多,但对他而言,荆孟是独一无二的那个。

    阳珑看着两人,适时地不再开口,心里却跟系统吐槽。

    [我都说累了,这两个榆木疙瘩,看得让人着急。]

    系统平静表示。

    [宿主辛苦了。]

    阳珑失笑,不搭理系统,侧头看向元极,冲他眨了眨眼。

    他知道,元极一定懂他的意思。

    元极跟他坐得很近,确实知道他的意思。

    然后,他就倒了一杯温水,递给阳珑。

    阳珑接过来,一口喝了半杯。

    是的,他说那么多话是挺辛苦的,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确实口渴了。

    随着大家称呼的热络、阳珑找话题说了那么多话,气氛确实不再僵硬,几个人之间聊天的时候也更加随意了。

    等菜上齐,他们也没有刻意追求什么餐桌礼仪,相处得很融洽。而各样菜色不愧是私厨出来的,不仅食材跟上次在空中花园吃的一样富含灵气甚至更好,本身的手艺也胜过那里的厨师,让几个人吃得都挺高兴的。

    在吃完以后,明乐打了个电话,让他的团队安排人过来秘密把他接走。因为知道这次过来的有两个人,明乐特意准备了两份礼物,分别送给了阳珑和元极是市面上最受喜爱的笔记本电脑,最适合大学生使用,配置也相当高。

    阳珑和元极自然都表示感谢,他们是后辈,倒是没有特意准备礼物,不过他们跟明乐交换了联系方式,也约好以后有机会聊天和聚会。

    荆孟把明乐送到私厨后面的通道,把他交给他的团队后,回到了厢房里。

    阳珑正跟元极靠在一起看电视,见荆孟回来,抬眼朝他笑。

    荆孟坐在一旁,盯着弟弟瞧了好几眼。

    阳珑调侃:怎么,舍不得明哥?

    荆孟无奈:你看出来了?

    阳珑笑了笑:你是我哥嘛,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虽然相认不久,不过像哥你这样的人,要不是对明哥有好感,也不至于对着我那么夸他。

    确实,在他哥跟他讲创业故事的时候,他哥自己可能不觉得,但每次提到明哥的时候,眼里都是带着光的。哪怕没命运线告诉他,他多看个几眼也能看出来了。

    荆孟愣了愣:这么明显吗?

    阳珑点点头:就是这么明显。

    荆孟叹口气:难怪了,那明乐可能也是发现了,才

    阳珑挑眉:那可不一定。

    荆孟抬眼,不太明白弟弟为什么这么说。

    阳珑笑道:不是有句话叫当局者迷吗?我估计明哥没看出来你喜欢他,就像哥你也没看出来明哥喜欢你一样。

    荆孟猛地一惊:明乐喜欢我?

    阳珑摊手:看吧,当局者迷,你也看不出明哥的心思。

    荆孟皱眉:不可能,明乐躲着我,如果他也喜欢我,看出我的心思不对,你说他没看出我的心思

    陷入感情的人,想起来都是矛盾。

    阳珑转过身,伸长胳膊拍了拍他哥,做个安抚。

    你现在想也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反正明哥不是说了吗,找国内的本子回来拍,这次他回来,你就别再让他走了,该投资就投资,找人也方便。再说了,你给明哥投资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商指手画脚,提高剧的质量,而明哥那么火,演技也好,只要不出幺蛾子拍出来的剧肯定也火。到时候你们俩双赢,还能培养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荆孟沉吟着:小珑说的有道理

    阳珑笑着说道:不管我有没有看错明哥对你的感情,起码他一听说你找到我了就特意回来,还挺关心你这朋友的对吧?你对明哥也有感情,为什么不趁投资的机会追求他,难道还真就这么耗着,等其他人把明哥追走?也太没出息了吧。

    荆孟被他弟一刀插中,噎住了。

    阳珑继续说:之前我在网上翻过很多哥的消息,发现哥你以前还闹过绯闻,也不知道这绯闻明哥那边看到没,要是看到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再次插了他哥一刀,要是有误会就趁早解决吧,不然明哥那边以为你是个什么渣男,就算有心思也要没心思了。

    荆孟:

    第92章 元九入墟市

    直到荆孟把阳珑、元极送回他们家, 还约好了第二天过来跟他们的舍友们认识认识,阳珑的声音都还在他的耳边回响。

    哥,你要记住啊。

    近期多跟明哥沟通, 主动帮他选剧本投资。

    记得给明哥探班, 别只顾着工作了

    趁还没长皱纹之前,用美色去吸引明哥吧,太闷骚不好。

    千万要记住,谈恋爱要主动啊!渣男不能做!

    荆孟回去之后,脑子里嗡嗡响。

    不过他到底还是记住了阳珑的话弟弟说得没错,对喜欢的人是不能太迟疑的, 明乐那么好, 喜欢他的人一直很多。

    仔细想想,他大概是不愿意还有另外一个人陪在明乐身边的。

    然后, 荆孟再没犹豫。

    他做事向来果断,迅速拨打了几个电话,让自己负责娱乐这块的秘书团在圈子里搜罗新本子, 再找找缺钱但各方面配置都好的剧组看他们的本子。既然想让明乐回来,为免明乐手里的那些本子有不如意的地方,多找几个总是机会更大。另外乐寻旗下正要上线的新大型网游即将官宣, 广告片也该拍了, 里面有适合明乐的角色,找个跟他最合适的,请明乐过来,也顺便给明乐一个内测名额, 抽时间请他到家里做客, 一起摸索这个游戏

    第二天, 阳珑和元极趁客人还没来去买了菜, 几个舍友照样来得早,而荆孟也很愿意跟弟弟多相处,来得也早。

    对于阳珑来说,荆孟是他哥,从相认后就相处融洽,可对于他舍友们来说,别看荆孟比他们就大个几岁,却属于传说中的人物,在商场上的成就是他们望尘莫及的,自然心里都有点紧张。

    阳珑跟元极对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