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症

作品:《不借钱秦慎方霁宇

    翻遍了厨房,秦慎最终找来烤肉的简易炉子,又腌制了各种肉类准备烧烤。

    大雪天吃烧烤,这样的搭配真是再好不过了。

    秦慎将肉串放到了架子上,忍不住抬头去看方霁宇,上次和这人烤肉还是一年前的冬天吧?那一天没有这样的大雪,天气也不冷,两人坐在通风的阳台上烧烤,烤肉的香味儿能让楼下的流浪狗都垂涎三尺。

    “想什么呢?”方霁宇见他一直盯着自己,忍不住问。

    “没什么。”秦慎摇了摇头,一边转动着手上的烧烤架,一边低声说了句:“明年冬天我也想和你一起烤肉。”

    方霁宇愣了一下,“嗤”了声:“谁要和你冬天烤肉!”

    他的声音太嫌弃了,秦慎的眼神顿时一黯。

    “我就要夏天烤。”方霁宇一把将他手上的烤串拿了过来,自己转动着烧烤,有点别扭地说道:“而且烤肉不健康,就不能吃点别的吗?”

    秦慎淡淡笑了,方霁宇口是心非的模样大概会令很多人感到无奈吧,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这样的一个家伙呢?

    之前打球的时候,你是不是一直在看我?

    秦慎又想到那个春天方霁宇堵在厕所门口朝他质问,轻狂的少年眉峰犀利,眼神更是带着一股锐气。

    他往左躲,方霁宇就朝左靠,他朝右闪,方霁宇就向右追。

    少年的时代无所畏惧,说不清是谁先爱上的谁,两人的勇气突破了一切,父母老师的阻碍,朋友的劝说,他们一路都走过来了。

    没有所谓的磕磕绊绊,方霁宇太过强势,往往能在秦慎被为难前就将一切阻碍扫清,这个人从少年时代一直护着他成年,将这个世界最柔软的一面呈现在他的面前,却孤身挡下所有风雨。

    被这样的一个人爱着,什么误会、什么对错都已经不重要了,更何况,在这件事情上方霁宇本也没有做错什么。

    他还是爱着方霁宇,秦慎想,并且无比确定。

    “可以吃了。”方霁宇将一串烤好的鱼豆腐递给秦慎,又专注于其他肉串的烤制。

    秦慎拿着烤串,想了下轻轻咬下一颗鱼豆腐,尔后慢慢地凑近方霁宇。

    “你做什么?”方霁宇一挑眉。

    秦慎却并没有被吓到,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就这样吻了上去,外焦里嫩的鱼豆腐被牙齿一分为二,分别进入了两人的口腹。

    凶恶的大猫瞬间呆住了,仿佛全身的毛都已经炸了起来,却又小心翼翼收敛起锋利的爪子,两只眼睛懵逼的望着突然抱上来小白猫。

    做什么?

    秦慎又叼了一颗抬头,少了前几日的卑微,多了几分令人难以招架的热情,无非犯上作乱罢了。

    过去是方霁宇追他,秦慎唇齿含笑,现在该换他追霁宇了。

    种种误会,不必赘述;日日殇情,更无需愧疚。

    爱情不过是一场你追我逃的游戏,秦慎望着方霁宇空白的表情,心中已然明了,这个人会在不远处等待他,等着他一扑而上,彻底填补内心的空虚,连同之前一年的留白一同以炙热情爱补足。

    “我去拿酱汁!”方霁宇突然手一抖,烤串顿时全都落在了烧烤架子上,然后迅速起身跑进了厨房。

    秦慎也并未追赶,他不紧不慢地将一支支烤串捡了起来,静静等待着纯情的大灰狼再度回来。

    他总是跑不掉的。

    站在阳台上被清扫出的小小区域,望着外面厚重的积雪,秦慎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如一只狐狸,那般运筹帷幄,宛如已经将对方收入囊中。

    相比起国内的遍地银白,d此刻倒是阳光明媚,温暖的阳光倾洒而下,完全照亮了傅峥的面容,却让他脸上的阴沉更加鲜明。

    从医院出来,傅峥并没有上车,沿着柏油道路一路朝前,却又仿佛是毫无目的。

    “傅先生!”随后从医院跑出来的楚清歌快跑了几步追上他,“我送你回去!”

    傅峥却没有说话,他缓缓抬头,阴狠的眼神吓得楚清歌倒退了一步,最终强忍住了才没有落荒而逃。

    “这里距离克什先生的庄园有些远,不如我开车送你……”话没说完,楚清歌便被傅峥伸手狠狠一推,直接朝后跌坐在了地上。

    身材纤弱的青年手掌撑地,掌心摩擦过地面渗出血来,楚清歌凄然地望着傅峥,满脸不知所措。

    “滚远点!”一声厉喝,傅峥再不看他,沿着大路一直朝前走,从未回头。

    等到再也见不到傅峥的影子,楚清歌这才有些晦气地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回了自己的车子。他没有急着开车,略有些失望地朝后面的医院看了眼,满眼都是对傅峥的惋惜。

    真惨啊,明明昨晚还在风花雪月,皮相和活儿都挺不错的,结果突然就被确诊了胃癌,还已至末期,药石无医。

    年少多金,德才兼备,或许正因如此才令天妒英才吧。明明是当打之年,前途却已经一片暗淡,换了是谁都会无法接受的。

    “真是个小可怜呢。”楚清歌“啧啧”两声,却也并不多悲伤,很快便开车回家了。

    车子停在了一个比克什先生家小了不知道多少的小庄园中,虽说如此,但在这里已经算得上是了不起的富豪了。而在庄园中的右端角落,一个与庄园格格不入的铁皮房格外简陋,冬冷夏热,看起来就很熬人。

    楚清歌对那间房子看都不看,管家见他回来迅速走来,说是克什先生已经在会客厅等待了。

    他来做什么?

    楚清歌满脸疑惑,但还是点点头将车钥匙递给管家,整理了一番衣服后走进会客厅。

    克什先生背对着楚清歌,正静静看着墙壁上的一副赝品古画,听到脚步声这才回头,一侧有保镖将一份协议放到了梨花黄木的茶几上。

    “克什先生,您这是什么意思?”楚清歌没有去翻看协议,只疑惑地望着克什先生。

    “我的好朋友得了绝症,作为他的朋友,我自然要为他做点什么。”克什先生的态度格外冷淡:“签了这份协议,我名下的b1矿场就是你的了,而你要陪着傅峥回他的国家。”

    下单?

    楚清歌愕然,虽然他的背景与过往肯定瞒不过克什先生,但他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有天会接克什先生的单。

    在前些年,楚清歌并没有现在这样光鲜亮丽,他的父亲仿佛一个种马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恐怕就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因此,从很小的时候,楚清歌就已经在靠自己过活了。

    洗碗工,快递员,服务生……他什么工作都做,后来在做保姆的时候被一个贵妇看中,他这才突然明白自己最大的财富是什么。

    他的财富,便是这一张与母亲有七分相像的绝美的容颜。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楚清歌的工作重心发生了偏差,他不再去卖苦力,转而成了职业小白脸,每天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哄男男女女高兴,要么就是去美容院做脸,他要保住自己的青春,这才是他最珍贵的东西。

    在这其中,他也接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单子,诸如勾引富婆,拆散情侣,凡是来钱快的给钱多的,他什么都肯干。

    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真挚爱情的,唯一能让楚清歌觉得安心的就只有钱了,只有双手紧握的银行卡与现金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是确确实实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直到他赚到了足够自己挥霍一生的金钱之后,就在一年前,完成最后一单生意的楚清歌“退休”了。

    “克什先生,我已经不做了。”楚清歌有些为难地说道。

    他已经有了这样的一个庄园,也将曾经亏欠自己的人都收拾掉了,就算是陪着男人、和人上床也都只是基于兴趣,他的钱已经够多了,一个矿似乎能让他更上一层,但已经不需要了。

    “你是说,你要拒绝我?”克什先生冷道。

    “咔哒”,保险打开,一旁的保镖已经将枪口抵在了楚清歌的头上。

    楚清歌顿时有些腿软,他惊慌失措地望着面前黑洞洞的枪口,虎背熊腰的大汉仿佛一座大山,似乎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将他捏死。

    这就是……顶尖豪门啊。

    这是身为矿产大王的资本,是哪怕楚清歌赚了再多钱都无法撼动的大山。

    楚清歌哀婉的眼神对上克什先生的眸子,那双眼睛太冷静了,楚清歌明白,身为巨鳄克什先生已经见过了太多,是绝对不可能对他有半点怜悯之心的。

    “我不想去华夏……”楚清歌企图做最后的努力。

    克什先生并没有生气,依旧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不咸不淡地说道:“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枪口,冷漠,杀机……

    楚清歌喉咙干涩,他想要做些什么来缓解自己的紧张,但就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敢有所动作,就算是呼吸都担心会惊扰什么。

    终于,楚清歌无比失落地说道:“好,我去。”

    枪口移开了,克什先生也恢复了往日和蔼的笑容,走过去重重拍打着他的肩膀说道:“这就对了,要让他玩得尽兴,毕竟你也就只有这点价值了。”

    楚清歌脸色难看的点头,一句反驳都不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