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顾千禾

作品:《旧夏风铃

    初语猛地从梦中惊醒,薄汗蒸湿后背。心慌意乱中,她拿起一旁的手机,惊觉这梦做得太长,此时已过正午。

    她深深喘口气,靠在床头,慢慢等待心绪平复。

    然后点开微信查看未读消息,只有一条来自一小时前。

    霆呈:【小语,我睡了,时差还没倒过来,晚安。】

    初语看了眼时间,又怕此刻发消息过去会打扰到他休息,于是将此对话置于一旁未做回复。

    午后偏斜的日光透过窗帘之间的微隙洒进屋子,薄薄一层淡金似的,映出空气中的灰与尘,像是要把这屋里成片成片的昏暗填满。

    初语起床走到窗前,将那仅剩不多的一点点缝隙也掩紧,此后屋内彻底陷入黑暗。

    她宁愿开灯,也不愿照见一丝一毫世界外的光亮。

    这个家里的灯光也是暗的,所有吊灯里的灯泡在她住进来后都换过一遭,低瓦数的光线隐隐罩住这间屋子,把这里的一切陈设都衬得滞重沉郁。

    她走到浴室,站在镜前端凝许久,窗外的风挟着暑气初始的热浪拂进屋内,百叶窗的下缘在视线内晃动。镜子里的人很美,骨相温柔沉静,眉目之间却始终透着冷情。细说的话,其实更多的是一股颓色,然而混着那一点迷离,倒显得媚气更重。

    初语觉得自己这两年容貌变了很多。说不上来具体在哪里,可能所有人都躲不过这样语焉不详的变化。骤然望去可能与往日的自己相差无几,真要细细观看,才会发现时光冲散的远不只是曾经的那一点稚气。

    她遮掉眼下常年淡青的痕迹,又加重了些嘴唇的颜色,头发松松绑出一个低马尾,在衣橱里挑一件毫无新意的白t,在拿出短裤的同时又犹豫着放回去。

    今日她要回去一趟父母家吃晚饭,这是她休息日的必做功课。

    霆呈来电话时,她刚好准备出门,正扶着玄关低头换鞋。初语将手机从包里拿出来接通,那头霆呈的声音仍带着倦乏疲累后的沙哑。

    “小语。”

    初语看了眼屏幕上的时间,距离霆呈说晚安不过相差两小时,她轻轻嗯一声,问他:“怎么醒了?”

    “睡不好,知道你大概这时候醒,就总记着,一直睡不安稳。今天身体好点了么?”

    “好很多。”

    “药吃了么?”

    “嗯。”

    “好,那我继续倒时差了。”

    “嗯,晚安霆呈。”

    七月的室外是极热的,正中的日头如同被烈火灼过一遍,就连空气中也隐隐晃动着炙烫的白色溶液,待她到达父母现居的住所时,大哥和大嫂已经到了,正坐在客厅里说话。

    蒋黎桢女士听见她进门的动静,忙从厨房出来,手里还端着杯刚刚晾好的温白开,见了她先是将水递过来,旋即关切道:“囡囡,这么热的天怎么不喊你哥去接你过来呀,看这一头的汗。”

    话未说完,便转脸冲客厅里的大哥喊:“阿尘,快去我房间给你小妹拿件开衫,你爸也真是的,家里空调温度怎么好调得这样低呀.......”

    初语放下水杯,一面同大哥大嫂问好,一面同母亲说:“外头简直热得人发昏,妈,你这两天头疼好些了么?”

    蒋黎桢皱起眉,将初语的手握在掌心里捏一捏,又摸着那细伶伶的腕骨,心疼道:“嗳,我那些小毛病总是一阵阵的,倒是你怎么又瘦了那么多,小脸一点血色也没有,你一个人在外面要记得多吃点......”

    话音未落,大哥就拿了件薄衫走过来,替初语披上肩,笑着打趣:“妈,你总这样唠叨,怪不得小妹要搬出去住的。”

    大嫂站在一旁含笑看着,一脸柔婉幸福的模样。

    待初语穿好衣服,蒋黎桢这才肯放她进客厅,一面还要将室内温度调低。她听见父亲的声音从厨房那嚣杂鼓噪的响动内传来,过去和他说了几句话便被赶了出去。

    先前大哥的婚期定了下来,就在一个月后,由于是极简式的户外小型婚礼,所以要忙的事情并不算太多,即便如此,有关婚礼的桩桩件件,事无巨细,都是马虎不得的。

    初语从小虽课业学得一般,但却写得一手挺秀遒丽的柳体楷书,所以替大哥誊写宾客请帖的任务就被她主动揽下。

    此时初语坐在离窗最远的沙发凳上,望着眼前茶几上的果盘发呆,玻璃台面折射出的细光总是那般温存柔软。大嫂从包里拿出一份宾客名单递给初语:“小语,这里是所有宾客的信息,这次可真是太麻烦你了。”

    初语接过那张名单,略略望去,拢共不过五十人,她笑着应道:“这有什么麻烦的,倒是我好久没提笔了,写得不好姐姐你可别怪我。”

    束唯偏着头轻声道:“怎么会呢。我给你看看定版后的请帖,已经做好了。”

    “好呀。”

    请帖设计沿袭了他们一贯追崇的极简风,灰白的透明外塑纸用一根浅绿丝带松松扎着,里头就一张横贴,一面是大哥和大嫂在南法阿尔勒小镇上拍的婚纱照,下面用烫金花体印书出他们二人的中英文姓名,另一面则是宴请的信息。

    初语只需在相应的空白处写下宾客姓名,末尾再附上时间地点即可。

    她提出先试写两张,便和束白去了书房。墨汁研和好,她顺着名单写好两张,感到神思渐渐入定,便一张张往下写了去。

    不知是在哪一个瞬间,纸面上的笔触蓦地顿住,暗墨渐渐在纸面洇染蔓延。

    心散了,下笔便有了谬误。

    直到束唯叫住她,初语这才抬头望过去。

    “小语你怎么了?手怎么抖得这么厉害?”

    抑止不住的僵麻,像是神经末梢都断了循环,她此刻几乎控制不了躯体的反应。

    初语放下笔,将颤抖的右手藏下桌,紧紧贴在大腿上,忽作轻松地叹一声:“哎,好久没拿笔,生疏了好多。唯唯姐你先出去忙吧,我歇一会。”

    束唯轻轻将手搭上初语的肩,语气愧疚:“小语你累了就休息,不要勉强自己,这些东西不急着要的,我们还有很多时间。”

    初语笑着应好。

    可当束唯关上门离开后的那一秒,顷刻间,她仿佛觉得周遭的空气像被猝然抽空般,眼皮猛跳,呼吸也随之僵麻。

    她的目光牢牢停留在宾客名单的第九列——挚友顾千禾

    那沉底的一束光骤然照向水面,恍惚之间又匆匆消散。

    无声无息的,随着洇透纸面的那一滴墨,染进了旧日偃息的时光。

    父亲的书房有一整面胡桃木制的开放式书架,其中留着一层摆放照片。多数是初语和母亲的,因着大哥不爱拍照,所以只有零星孤散的几张里,存有他的身影。

    一张是在大哥去空军军校报道的那天,一家人在军校门口拍的留影。还有一张,是大哥高叁那年在棒球场上的照片,当年十八岁的大哥,身量容貌早已长成英姿勃发的大人模样,可他一旁站着的那个人,却远比大哥更具吸引力。

    清风绿草的映衬下,那人如同盛暑烈日般张扬肆意,他穿着白底竖条的球衣,棒球帽抓在左手。即便笑时,眉眼之间也始终透着一股清傲不羁。

    漫长的时光模糊了他的面貌,大约有七年,有关这个人的一切都随着消流的时光,嵌在了旧梦尘嚣里。

    好像忘了。又好像永远都记得。

    他那穿云破雾般的耀眼,仿佛是这沉郁天地间的唯一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