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

作品:《雨歇

    保持联系的朋友中,祝遥和我关系最好。我们的友情始于高中,直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年,还未友尽。她是个当代典型的网红模板,大学的时候已经算个小网红,有了名气后开始做网店卖衣服,因为算是在“网红做生意”这一批浪潮中比较果敢前卫的,她已经从网店店主蜕变为服装外贸自营商,最起码她自己是这么跟我说的,我也认同,这份职业很适合她。

    由于“网红当明星,明星当网红”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祝遥搭上了一个在圈里为实现演员梦的富二代,自己也偶尔客串一下网剧,于是网友对她的定位从网红变成了十八线小明星。

    其实“搭”这个字有点贬义,我想这富二代手上能支配的现金说不定还没祝遥多,所以他们应该是势均力敌的,我祝福他们,实际行动为给祝遥每条秀恩爱的朋友圈点赞。

    总之,借着祝遥的光,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三线到十八线圈里的局,其中有几个我甚至能叫得出名字。

    “怎么样?这一个个一表人才的比齐潭强多了吧,他那脸我看一次忘一次。那边站着的几个可是极品。”祝遥目不斜视地跟我耳语,眼神一直锁定在灯光交界处的几个身影,她用锥形的鸡尾酒杯挡住自己眉飞色舞的半张脸,露出的眼睛倒是很让人有兴趣。

    我看了她眼。

    祝遥得意地晃了晃酒杯:“我还不知道你,居然答应来凑热闹,肯定是情场失意了。说到情场除了齐潭还有谁?”

    我想说其实我在国外过得挺滋润的,whatsapp(北美微信)里还存着几条别人邀请约炮的信息呢。但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不想反驳,抿了口酒,说:“这局是挺养眼的,不过我年纪大了受不住这些,还是更喜欢钱包厚一点的那种类型。”

    “实在!”祝遥一巴掌拍在我背上。几个男女过来敬酒,她嫣然地转回去应付,我冲他们笑笑,表示没有与他们谈话的欲望。

    等她完事,我有些好奇地问:“像我这种圈外人参加他们就不担心我爆料?”

    祝遥说:“这就一酒局,说穿了喝个小酒而已,免费给狗仔这种新闻他们都不要。真正玩的局那才是…”她笑得暧昧,我表示ok,我懂了。

    灯光开始变得昏暗,我跟祝遥说去点酒,她贴在我耳边说了一段话,我看向吧台处,原先倚靠在吧台处的两人走向一边,只留下一个背影修长的男人。

    我把空酒杯放在吧台上,点了杯莫吉托,等的期间,发觉那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在看着我,半明半暗的灯光映在他脸上,看不太清五官,但我直觉是个很出色的男人,或许比我刚刚见过的小鲜肉都还要出色。这种出色不一定是外貌上的,也许是气质的差别。他站在那,与我隔着四五十厘米,我都觉得一股男性荷尔蒙在吸引着我。

    这种感觉我经历过很多次,大多情形都是在街上与长相出众的男人擦肩而过时那一瞬间感到惊艳,这种惊艳很深刻,即使过了十秒钟之后那人的五官面貌可能都开始模糊,但我的大脑保留着被惊艳刺激的感觉。

    现在也是如此,除了对方不会一下子消失在街角,因为他正向我走来。

    我拿过点好的酒,转身离开。

    “怎么样,看到正面了吗?”祝遥见我回来,从人群中脱离出来。

    我不好形容,说:“没有。”

    “怎么会?我刚刚听到他会跟下一个点莫吉托的女人舌吻呢。”

    怪不得这人之前撺掇我点莫吉托,我挑眉看她:“你怎么不自己亲身去实践。”

    祝遥眨了两下眼睛。

    我突然注意到此时已经有四五个女人去吧台点莫吉托,但那男人站了片刻就走了,没有任何想要接吻的意思。

    合着祝遥还是最早听到消息的人。

    这时,祝遥的手机铃响了,我从她心虚的面部表情知道来电人是谁了。

    “干嘛。”

    “跟我朋友吃饭啊…就学院路这…”

    “呵呵我才没有去那什么垃圾party...哦,好的。”

    瞬间蔫了的祝遥看向我说:“我男朋友车已经架在外面了,先走一步。”

    我理解地做了个ok的手势。

    她又说:“你一个人回去可以吗?”

    “我家离这儿不远,你快走吧,到家了给我发微信。”

    “好的。”

    祝遥走了没多久,我拿起手包准备离开。外面的路灯很亮,所以走到拐角处的时候,我看清了眼前正在抽烟的男人的样子,是他。

    如我所料,他长着一张对我极有攻击性的脸。

    他看着我,掐掉了手上的烟,眼神冷静,看着我似乎我跟飘落的烟灰一样微渺。

    “你怕什么?”他饱满的下嘴唇轻启,峻冷的眉头中间有一道缝,表情略带轻蔑。

    我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跟我说话,要知道之前灯光暗,我能认出他是因为印象深刻,他却不一定知道我是之前在吧台的女人。

    他走近,俯视我,“郭潇,加拿大圈子里玩得很开。”

    我不知道他是哪得出来的结论,比起这个我更惊讶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我和他的交友圈理论上没有交集,着实奇怪。

    我有些反感,“你是谁?”

    “陈景行,景色的景,行为的行。”他对我拿出手机搜索的行为反应很淡,好像早就猜到了我的举动,知道我什么也找不到,从裤兜里拿出汽车钥匙,递到我面前。

    “郭小姐有兴趣吗?”

    我看着上面的宝马标志,嗤笑一声,对上他的眼睛。

    往往能引起我兴趣的人,都带有类似非主流的行为(齐潭例外)。这种行为是超越平常认知的,飞扬跋扈的。这与我性格有关,我总是期待些不同寻常的事让我变的生活变得与众不同,比如幻想在喜欢的男生前昏倒,比如在打群架的时候把酒瓶砸在对方头上。以上都没发生过,所以我现在在跨出这一步与不跨出之间犹豫。

    我没有什么经验,但我知道,他是个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