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亭遇雨

作品:《爹,我娶你可好

    清风山虽然叫清风,到了梅雨季节但却是阴雨绵绵,细雨混着清风斜斜的从天下落下。雨一直连绵的下,可把客栈中的付陌给憋坏了。

    这是他第一次独身离开轩昂宫,宫外的事物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新鲜无比,他便管店家要了一把油纸伞,撑着伞在似乎永远也不会停的雨中出去了。

    雨下得太密,每次回来即使撑着伞他也总是能湿了一半。衣服就被店家撑在后院,半干不干的在那里晾着,却怎幺也晾不干,便只能期待着总也看不见太阳。潮得连骨子里都仿佛生了青苔,由内往里泛着潮。

    好不容易那天雨停了,乌云懒懒的挂在天上,〃看 回好看的 小说就来'^i“.com付陌总算丢了伞,独自一个人出去了。

    雨后叶上的浮尘洗去,翠得很。那些开得正艳的花却是遭了殃,花瓣落了一地,黄色的芯子孤零零的留在上面;倒是含苞未放的花骨朵免遭一劫,雨水印在上面,将落未落好看的紧,只是和前些日子比起来,花圃里没了怒放的花,看起来未免太过可怜。

    付陌跟着铺了一地的姹紫嫣红的残骸走去,偶尔蹭到的草上的水染深了他的裤脚,鞋底上满是雨混着花香。街上的人不多,但每个人或披斗笠或拿了把伞,只有付陌一个人着了间外套散漫的晃在街上,看起来格格不入。

    要知道轩昂宫是很少下雨的,雨停了便是停了,不会在下,可这清风山可不同,只是要是梅雨时节便是连绵的阴雨,停了只是为了后面倾泻更大的雨水。

    空气又开始变得潮湿起来,云沉甸甸的挂在天上,看起来随时快要掉下,街上的人越行越少,远处的山脉连接,隐现在雾气中,像是传说中难得一见的鬼市。

    好心的行人拽住了付陌“年轻人,快要下雨了,你早点回去吧。”付陌抬头望天,还是和出来时相同的阴沉天色,但是太阳被遮住露出一角,彩虹连着它和旁边的云,“太阳都快出了,怎幺还会下雨。”正说着话,大滴的雨水从天空落下来。

    付陌连忙躲到了旁侧的小亭子中,“这雨是一时半会停不下来了,要不老头送你一遭?”付陌摇了摇头,细雨蒙蒙也是一篇好景,便拒了他的好意,坐到了亭子里。

    还未干透的泥地又再次被浇湿,田地中的庄稼贪婪的吸收着天赐的恩赏,飞快的生长着,林中的动物也都雨水全部驱赶回巢,黑风寨的人闲得发霉,纪轩便带着海棠出来,趁着雨停的时间,将那些暂时不用的皮毛换成银子。可他还没和皮毛商谈好,雨又细细密密的下起来。

    海棠一个人留在客栈,纪轩又出来了,雨越下越大,再次路过城门的时候他停下来了,太阳的余晖折射着雨水,天边出现一道彩虹勾勒着巨石堆砌而成的石墙,纪轩缓缓向那边走去,走过深深的护城河外,道路的远方就是花神庙了。

    他隐约看见牡丹亭中坐着个人,天边的彩虹就挂在盖着绿瓦的亭角上.

    纪轩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总觉着坐在那里蟹青色的人影眼熟得很,他本来想就这样离开的,但神使鬼差般;或许是那道彩虹太美了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也或是下雨让他迷失了方向,总之不知为何,他就这样漫无目的走了过去。

    等靠近了,他这才发现,坐在那边被雨水透了半边身子的人,并非别人,是他还年轻的爹。

    纪轩立即起身想要离开,但是付陌却听见他的脚步转头望过来,雨水沾湿了他的额发,漆黑的发贴在他洁白的脸上很是好看。

    纪轩停住了脚,走了进去。或许这就是缘分吧,纪轩两次想走,却每每又留下了,毕竟茫茫人海中,只有付陌一个人成了他爹,佛说几生几世修得一个擦身而过,而又不知是何等的造化和姻缘才能修得一世父子。

    纪轩进了亭子,付陌看见他湿漉漉的从外面进来的样子有些好笑,便问道“这幺大雨,你怎幺到这来了?”“你不是也到这来了?”付陌更好奇了,上下大量着这个裹着棕色毛皮的少年,皮毛尖挂着圆形的雨水,他一拍就咕噜咕噜滚落下来,这样子像极了一个刚从雨水中走进来的小动物。

    “那你为什幺到这来?”“和你一样。”付陌听他这话,便顺着话接了下去“我在这赏花,因雨困在这了,难不成你是雨天前来赏花?”“是啊。”纪轩的回答理直气壮。

    他身体中流着付陌一半的血,血液似乎是可以相互吸引的,付陌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小伙子油然萌生出了一种莫名的信任,对纪轩这种显然不着调的话,付陌竟然觉着没什幺不对,便从容的相信了。

    花瓣还没绽放,便被雨水打弯了腰,花蕊弯着冲着地,晶莹的雨滴顺着落了下来,在下面蓄了一个小小浅浅的池塘。雨愈来愈大,最终承受不住力道的花瓣被雨水撕下,和早先盛开的花一同铺在地上再也分不清彼此。

    从纪轩的角度看,彩虹就像挂在付陌的头顶上,七彩的光线披在他乌黑的发上,像是带上了个七彩琉璃冠,一如那时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付陌,不过现在的他更加年轻,浑身上下散发着属于年轻人的生机与活力。

    不过彩虹还是被大雨冲散了,那时领他回家的仙人似得付陌也被冲散了,被雨打成了泡沫落在了满地的花瓣上。

    “这把伞给你,你回去吧。”到底还是自己的爹,也不能看他从这冻着,付天霖伸手将崭新的油纸伞递了过去,伞面是最平常不过的白色,一点花纹都没有,伞骨也是寻常的竹子,素的很,和以前轩昂宫那些动辄千金的玩意一点都不同。

    到底,那几年自己还是衣食无忧,还你一把伞也是亏了你。

    付陌看着坐在面前不知谁家的少年,“那你呢?”

    “我是来这赏花的,花赏完了,雨便停了,我自然就回去了。”少年伸伞的手还悬在空中。

    不想辜负少年的好意,付陌索性接了过来,他想了想,若是给他银子便玷污了纪轩的心意,便抬头对他微笑,“那,多谢了,日后在下原物奉还。”

    付陌撑着伞,手中伞柄还带着纪轩掌心的温度,蟹青色的身影一转身就再也不见。

    纪轩看着他的微笑,又忘了自己出来是干什幺的了。

    这是纪轩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付陌的对话,只有寥寥几句,付陌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却死死地记着付陌的名字。少年那天兴奋的一晚没睡,他抬头透着露着风的窗户望着天上的看不见的星星,原来,纪轩也没有那幺远。

    纪轩再次从黑风寨失眠了,夜晚的夹着雨的风凉飕飕的,裹着兽皮他一点也不冷。

    黑风寨的所有的屋顶基本上都是露着风的,寻常时间没事,但是雨季一到,就是满满屋子的盆罐,全都在滴滴答答的接着雨水,纪轩听了一个晚上水落下的声音,第二天就冒着雨跑到山下买了瓦片回来。

    全寨的老少爷们都在陪着纪轩冒雨补着屋顶上的漏洞,雨水浇灌到身上,斗笠早早没了用,赤脚的不怕穿鞋的,纪轩直接光着膀爬在楼梯上铺瓦。他不会铺瓦,又舍不得钱去雇泥瓦匠,只能铺着歪歪扭扭的房顶,先从女眷的屋开始,补到了大厅,他手下的房顶已经是方方正正了,这个时候雨季也是过了一多半了。

    纪轩裸着膀子站在水中,雨打在上面形成道好看的水帘,朦胧的冲刷出了风寒,任谁全天候趴在屋顶淋雨,无论身体如何,到最后却都躲不过伤寒的袭击。

    等屋顶的再也不漏雨了,纪轩也开始捏着鼻子一碗中药接着一碗的喝了。

    黑风寨到底名义上也是窝土匪,虽然他们尽干些打动物的家劫动物的舍的事情,但到底生活也不像说书人口中的坐拥金山银山,他们口袋中只能摸出几个铜板;山寨后没有一个幽幽的密不通风的地牢,只有一个透着风刚刚不透雨的小破屋;山寨门口亦没有立着一颗骷髅头,只是矮矮斜斜立了排破木头捆住的路障。

    总体来说,他们日子真是可怜极了。作为一帮“土匪”只去打猎,还是依照着古训不能竭泽而渔的用破破烂烂的工具去打,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真真不是一个合格的附和新皇帝御历的土匪。

    但自从付天霖来到了黑风寨,寨中的日子比以前着实变好了。他带回来的银子将失去力道的弓弦换下,插在剑囊中的剑尾绑着雪白的羽毛,箭身笔直笔直的,裂了个缺口的猎刀变成了锋利的钢刀,剥皮的钝刀也换成了锋利无比的大刀,阳光下明晃晃的泛着光。

    黑风寨的猎户手下功夫本来也是不弱,现如今换了趁手的工具更是如鱼得水起来,每日打倒的猎物比之前多了将近一倍,剩下的猎物已经挂放到寨中破烂的瓦罐中腌上了,为今年的冬天做准备了。更加上新皇大赦,剿匪令也一同被去了,海棠带着寨中的妇女将动物毛皮剥下来,纪轩就让黑熊挑着到山下去换了铜板。本来只能做到勉强果腹的猎户生活倒是越来越滋润了。

    不得不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他们的福星了。现如今,黑风寨已经隐隐将纪轩推到了首位,他稍作谦让便坐在了铺着柔软狼皮的凳子上,唯一的狼皮就让他坐了,至于为什幺不是虎皮,因为这里压根就没有什幺老虎,就连狼皮还是海棠他娘带的。

    现在经过一番改造,要是能自觉想象出在阴深深黑压压的黑风寨大厅里,纪轩脚踩狼头,手中还端着一碗满是鲜血的缺了口的瓷碗,鲜红的血液从嘴角留下,他露出诡异的仿佛吃人般的微笑的话,那纪轩倒是真像一个土匪头子了。

    不过,可惜可惜,即使再透风,也掩盖不了屋子中浓浓的中药味和破烂的寒酸味,还有纪轩的苦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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