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北之秋

作品:《民国之忠犬撩人

    若是说上海是个繁华又忙碌的城市,那么北京就该是个厚重又悠闲的城市。

    这座城已有三千年的历史,最早出现于公元前11世纪。历史源远流长,站在这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你都能感受到历史的魅力。

    “啊,好舒服。”庄叔颐坐在公园旁的茶馆里,一方小桌,几个板凳,还有一群遛鸟喝茶的大爷。风轻轻地吹拂众人的脸颊,干爽舒适。这是北京最美的季节。

    庄叔颐捧着一杯高末儿,小心地吹了几口气,然后趁热喝了下了大半。所谓的高末儿其实就是各种高档茶叶卖剩的碎末儿混合在一起,虽然失了形,但是香味丝毫不曾逊色。

    “好香啊。”庄叔颐懒洋洋地靠在杨波的身上,仰望着澄澈的天空。“北京城还是和我小时候一样呢?好像从来没有变过。就是好多东西就变矮变小了。”

    “是你的错觉。小时候的你才多高,现在都长高了这么多,当然看到的视野也不一样了。”杨波也和她一样舒服地喝着茶,笑道。

    “是这样吗?哈哈,可能真的是。”庄叔颐笑眯眯地将剩下的茶水喝了个干净,出了一脸的汗。“老板,再来一杯。”

    “尖果儿品味不错啊。这可是前门大栅栏观音寺的张一元的高末儿,味道当然不错。来,送你一碟萨其马,这点心不错。”

    老板头上戴着一顶红顶心的黑色瓜皮帽,肩膀上搭着一条干净的白毛巾,右手提着细长嘴的茶壶,几步就穿过弯曲狭窄的过道,到了庄叔颐这边。

    庄叔颐笑着道谢。“谢谢老板。以后一定再来捧场。”

    “那可好。”那老板立即笑得眼睛都瞧不见了,右手高举起茶壶对着那粗粝的白瓷茶杯轻轻点了三点,轻轻巧巧的,就这么将茶杯满到了七分。

    茉莉花浓烈的香气便在众人的鼻尖弥漫开来了。

    庄叔颐又喝了一杯,和杨波优哉游哉地唠了半天的嗑,这才站起来,去吃早餐。北京城的早晨都是从这几杯热茶开始的。

    蓝天是那么高,那么亮,好似有一块巨大晶莹剔透的宝玉。街道两旁都是高大又茂密的古木,随着秋风,规律地摆动着,像一片波涛汹涌的绿海,传出好听的波浪声。

    “阿年,我们现在要去哪好呢?”庄叔颐到了北京,仿若是卸下了心头所有的烦忧事情,变成了一个小孩子,每天只想着玩耍和吃喝。

    这也正是杨波所希望的。

    “我想想,听说今天晚上有庄蝶的唱歌表演,不知道某人想不想听呢?”杨波话音未落,庄叔颐便高兴得跳了起来。

    “我要去,我要去。”庄叔颐到了这里以后,不知收集了多少庄蝶的唱片。当然也遵从约定寄回给小东楼的姑娘们了。这样就算她没有带去任何口信,她们大抵也会明白自己是安全的吧。

    庄叔颐没有给小东楼的姑娘们说明自己现在的地址。因为她不想给她们带去危险。她离开上海前所做的那些事情,大抵已经令“小东楼主”在这上海滩扬名立万了。

    虽然庄叔颐的本意并不是如此。她想做的不过是保护那些人,那些爱她,她爱的人们罢了。这一点大抵也是阿年所说的,傻到极点吧。

    “好棒哦,阿年,最棒。”庄叔颐趴在他耳边吻了又吻,高兴得不得了,都快手舞足蹈起来了。

    杨波摸了摸鼻子,没想到她这么高兴。

    庄叔颐当然高兴了。她来北京都这么久了,还没有亲眼见过庄蝶本人,也没有听过她的现场版呢。一定比唱片里的歌声更动听。

    北京的舞台也与上海的不太相同。上海大抵是弥漫着奢靡的气氛,到处都是灯红酒绿,酒池肉林,好似是一座座金山银山堆积出的天堂。

    但是这北京的舞台却是一副悠哉又敞亮的模样。干净极了,什么也没有,一点也不花枝招展,除了一个宽大的舞台,明亮的灯光,还有满场的黄花梨桌椅。

    这地方与其说是一个娱乐场所,更像是一个大型的茶馆呢。

    庄叔颐在捧上那热茶的时候,不由地失笑。这还真的有喝茶的。连瓜子和花生都是备好的。还没开场呢,众人皆是捧着茶,嗑了一地瓜子闲聊。

    “阿年,你会不会把我带错地方了呀?”庄叔颐觉得这一点也不像是明星唱歌的地方。“庄蝶真的会来这里唱歌吗?”

    “喲,小姐可也是来这里听歌的,这可真是缘分啊。”身旁一个身着精致西装的男子笑着凑上来,拿出一支红玫瑰来,递到庄叔颐的面前。“这一朵鲜花献给美人。”

    “不巧。我已经嫁人了。”庄叔颐没好气地拽过杨波,将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臂上。“你最好不要收回你的花,然后乖乖地走人,否则我丈夫可能会拧断你的脖子。”

    杨波哭笑不得地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这话不该你来讲,榴榴,注意形象。”

    “那好吧。阿年,你来。”庄叔颐顺从地退到了后面去。

    杨波还能怎么样,当然是顺从她的心意了。何况他也摩拳擦掌,想要好好揍对面那敢搭讪庄叔颐的小子一顿。

    “怎么,想打一架?”对面的男人嗅了嗅自己手上的玫瑰,很是轻浮地挑眼看杨波。他对女人纵容不代表对男人也会如此。若是这人敢对自己出手,绝对要摔他个大马趴。

    杨波当然不会那么做,大庭广众之下动手有损他的气质。恩,不如说是,他还想带榴榴再来的,并不打算砸人家的场子。所以直接动手是下下之策。

    庄叔颐在后面兴奋地眨眼睛。她就是好热闹嘛。何况她也不觉得阿年会输。对面的男子虽然看起来精壮有力,下盘也很稳固,是个经过训练的家伙。

    但是杨波绝不会被这样的泛泛之辈打败。庄叔颐有着绝对的信心。

    “不,我不跟弱者打。这样太欺负你了。”扬波对他伸出一只手。“只比力气就好。只要你能让我挪动一步,我就认输如何。”

    “将你的妻子让给我吗?不了,谢谢,我对有夫之妇不感兴趣。”对方故意说了一通迷惑人的话,然后趁其不备握住了杨波的手,便用力扯他。“但是这场胜负我接下了。”

    攻其不备,这一招用的倒是好,一般人没有防备很有可能会被他得逞。但是他碰上的不是别人,是杨波。是那个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为了保护榴榴,没有一日懈怠过的武者。

    这一点小把戏,还起不了作用。

    任他如何用劲,杨波都纹丝不动。等看够了他那面红耳赤的狼狈样子,杨波才微微一笑,稍稍那么一用力,将对方从这一头直接摔到了那一头,真是惨烈无比。

    在场的众人那是哄堂大笑起来。

    而在这笑声之中,有一个懒洋洋的声音特别的突出。

    “程鑫,你也太狼狈了吧。”

    庄叔颐听见声音,转过头去,望见那说话人的脸,大吃一惊。

    那人是?

    郝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