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碧霞村

作品:《极品美女爱上我

    “再特么吼,我剁了你。”

    我横眉冷对,直接将他丢到貂媛的车后排,自己也坐了进去。

    老板坐在副驾驶,貂媛犹豫了下,一脚地板油便踩了出去,后驱动的宝马搜一下起飞,直接把半躺在座椅上的范玺朕闪了下来。

    很快就到了最近的江川第二人民医院,属于二级医院,看着规模不大,但车满满的,根本就停不进去。

    进了急诊,貂媛一停没停的挂号、付费,她生怕我的手神经会就此麻木,以后手拿东西就不好使了,要求找最好的专家给我缝合,不管花多少钱。

    当时看她跟护士争执的劲儿,真挺感动的,没想到她也是那种能为朋友如此上心的人。

    很快,警察就跟过来了。

    老板的手机里带着我们起争执后的全部视频,警察并没有强行将我们带回去,问清情况后便只留了一名警员监管我们治疗,待伤情稳定后才会带回去审问。

    视频里拍的很清楚,当时是光头先挑事,然后他们举着酒瓶往我身上砸,包括最关键的,我刺伤范玺朕也是因为他持刀偷袭,我只是自卫反击而已,纵然我伤的他很重,但从警察的语气中,我应该没有太大责任。

    视频里记录的清清楚楚,无需多言,责任很快便分明,貂媛听到我没什么责任后激动的冲过来熊抱,差点把我从急诊的检查床上撞翻。

    我的伤口看似严重,但外科主任检查过后表示并什么大碍,只要清理好伤口,正常缝针打破伤风,配合三天的消炎针,然后戒酒戒辣小心呵护五天就可以来拆线了。

    听到此,一直悬着心的貂媛才松了口气,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不太放心,“大夫,大夫,真的不用做手术吗?当时感觉他手指的骨头都要露出了。”

    “没事,他的身体素质极好,恢复能力很强。你看,这里的血块凝结的非常快,用不了几天就会痊愈的。只是在恢复过程中要注意,多吃水果蔬菜,不能沾水。”

    满头白发的老大夫看起来很有经验,跟那些只知道遵循教科书的青年大夫不一样。

    很快,我就缝合完成,整个左手被白纱布包裹住,只露出了三根没有任何伤口的手指,这特么是挺别扭的,但一想到在餐馆的那一幕,我能全身而退,已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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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范玺朕的情况就不太妙了,推入手术室已经三个多小时了,大腿动脉被刺到,血很难控制,仰仗他还年轻,供血能力强,加之医院的血库储备充足,否则他可能得下病危书了。

    推出手术室的时候,他还处在麻醉之中,虽然人已经苏醒,但意识还有些模糊,貂媛在他名下预存了五千块钱,手术完后估计也就花差不多了。推进病房,紧接着就进来了两个护士,一通检测设备安插在他身上,体内各种数值都要测试,量完体温后便开始输液,四五包350—500ml的药液,尼玛,这起码得打六七个小时吧。

    那个民警同志倒是挺解风情的,貂媛也不知给他灌了什么迷魂药,一直守在病房外面,跟守护神一样,也不进来打扰我们。

    病房里,貂媛要的外卖,我是真饿了,大口啃着鸡腿,喝着八宝粥,饭店老板也挺梗的,不跟我俩讨赔偿,就在陪护病床上坐着等范玺朕。

    “大叔,最起码我俩的饭钱,我俩得结啊。”

    我打趣道,“你这么大老板,干嘛非要跟他置气。”

    “你是不知道,那帮混混经常过来吃饭,三百块钱的饭费能给一百就不错了,他们这种人都该拉进去管几年。今天能遇上你,算他们栽了跟头。哼,不找他们赔找谁啊。仗着有警察叔叔在,我一次性把之前赔掉的都讨回来。”

    老板以为范玺朕跟那帮人是一伙的了。

    “这小子估计有钱,等会狠狠敲他。”

    我打趣道。

    冲他这名字就像个贵气少爷,我又嚼了口脏脏包,瞥了眼貂媛,哼道,“我这手,恐怕要耽误你的事了。”

    “没事,在这养几天再出发也不迟。”

    她失口说道,“耽误了无所谓,我已经想开了。”

    “那可不行,现在时间就是金钱,咱明天就出发。从这里到碧霞村还得五十公里呢。”

    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半,那种村子都没有路灯,晚上去黑灯瞎火的,更不方便。

    貂媛轻咳一声,又看向饭店老板,“大叔,看你不是本地人啊?来江川几年了?跟你打听个地方。”

    “我来八九年了,你说。”

    “碧霞村,你知道吗?”

    貂媛问道。

    “知道啊,当然知道。碧霞村不大,但挺有名的,出了很多大官。”

    老板说道,“我干闺女也是那出来的,哈哈。在我店里干了三年多,然后去金元发财了,听说在一个大老板家做工。”

    干闺女?

    金元?

    大老板做工?

    这一系列话透露出的信息让我嗅到了问题,我着急追问,“她叫什么?”

    贾凡国小三的资料都已经被貂媛查出来了,89年的,名叫宋晓红,家就是碧霞村的。

    “宋晓红啊。”

    老板脱口而出,“怎么?你们认识?”

    呼。

    我眼看着貂媛腾一下站起身,一脸惊愕的瞪着老板,“你说什么?宋晓红?”

    她着急拿出手机中储存的照片拿给老板看,“你看看,是她吗?”

    “对啊,我干闺女啊。在我店里干的时候特别卖力,那傻丫头,哎,有一次我们打烊后才看到厨房里冒出了火星子,当时谁都不敢往厨房跑,就怕炸了煤气,只有晓红不顾性命的冲了进去,及时将火星扑灭,这才保住了我的店。我膝下无子,就认她当干闺女了,以后其实是想把店给她的,结果她在网上交了个金元的男朋友,每天跟他视频,心已经不在店里了,我就给她拿了路费,让她去追逐爱情。结果,哎,别提了,那小伙子骑着摩托车去车站接她,当天晚上撞到一个酒后驾车的醉汉,摩托车直接飞了出去,小伙子脑子磕在路沿石上,脑浆当时都出来了。晓红命好,摔在绿化带里,当时只是昏迷,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两点多,肇事司机吓跑了,没人报警,如果当晚没人路过施救的话,恐怕晓红也得冻死。幸好,那个大老板应酬完路过看到了她,把她送到了医院,之后,晓红就去他家做工了。”

    老板情绪激动,说到此的时候,眼圈有些泛红,“我劝晓红回来,我准备把店都给她管理。可她却,却说什么要照顾男朋友的父母,两个老人身体都不好,她不能就这样回江川。我真的......又气又笑。这闺女真是傻到家了,但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品质,她才让人敬佩。”